惠安县老旧小区设施改造更新项目(一期)综合改造工程(第1工程包)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
全部类型福建泉州2026年06月09日
惠安县老旧小区设施改造更新项目(一期)综合改造
工程(第1工程包)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惠安县****
一、补充通知
1、投标须知前附表34.2条款中删除《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建系统土石方运输发包工作的通知》(泉建建〔2020〕67 号),删除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文件规定、《关于企业临时(一年期)资质证书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5〕4号)文件规定,删除本工程执行《惠安县****
2、专用合同条款中删除21.15本工程执行《惠安县****
二、问题一:招标文件中21.5条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要求: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将授权委托书(注明有效联系方式)及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单位。我司企业名称变更均已完成,只有技术负责人的证件上所在的企业名称未更改,还要线下提交变更材料吗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内容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的内容为准,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 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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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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