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务条款:
1.1、价款包含增值税、材料费、制作费、检测费、包装费、调试费、技术资料(或/和服务)费、保险费、运输费(从制造厂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等所有费用。【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人工费,辅材费,机械费,措施费,(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设备时的)材料检测检验费,资料编制费,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和附加税等所有一切费用(增值税另计),不再计取各级定额站以及各级政府制定的一切调价文件。其中措施费包括但不限于场内转运费,吊车费,有害环境措施费,安全措施费,配合生产,交叉作业,安全文明,临时设施,零星性质,分散性质,工程量小,加班加点,空间狭窄等一切组织措施费和技术措施费。】
1.2、结算以实际数量结算为准。在合同期限内如遇国家对税率进行调整则按调整后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价不变。
2.1、按国家标准执行(如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执行)。这些标准必须是现行有效且最新的标准,若有不同则按最严格的质量要求、标准、规范等执行,且能够满足甲方生产经营的需要及要求。
2.2、货物要求:均为全新、正品、合格品及以上,不得以次充好。
2.3、发货清单随货同行交甲方。
2.4、由于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任何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1、以甲方质量检验部门或甲方指定的验收单位验收为准。若乙方对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验收单位的验收结果有异议,应在3日向甲方书面提出,逾期视为认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验收单位验收的结果。乙方提出异议的,则以甲方所在地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检验为准,其检验费用由乙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3.2、货到现场后30日内甲方未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4.1付款方式:银行承兑
4.2、款项的支付: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4.2.1、预付款:无
4.2.2、进度款:进度款按照每月完成工程量的50%结算:每月25号之前报量至甲方,甲方收到工程量确认单据及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收据后,于次月底之前支付进度款;
4.2.3、防腐工程全部完工并运行一个月,验收合格完成结算后,支付至已结算总额的90%。
4.2.4、尾款(结算金额的10%,含质保金),从防腐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竣工两年后无工程质量问题,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
5、投标保证金80000元,需要在报价之前,付到我公司账号,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活动结束后退还。
6、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信息后,投标保证金转变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后退还。经工厂评标小组定性为恶意竞(投)标的,不予退还竞(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违约或拒签合同的,没收本次投标保证金,暂停投标资格6个月。
7、公司付款账号:单位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行,账号:5**** 0000 0535。
8、遇投标、议标、评标受到不公平对待的投诉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微信同号);王老师****(微信同号);王老师****(微信同号);书面信函举报:重庆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