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五期)B 区改造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吉林长春2026年06月08日
长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五期)B 区改造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五期)B 区改造装修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320.5963 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五期)B 区改造装修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五期)B 区改造装修工程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
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能力。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
(2023)23 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 2024 年 7
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
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
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
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必须为本单位在职或退休返聘人
员,并缴纳社会保险且无在建工程。
3.3 投标申请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
称 施工管理负责人(项目副经理)1 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 4
人,质量员5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标准员1人。具备
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或职称证 安全员 5 人,须具有安全员证,以上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以上人员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且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应无在建工程。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在尚未完工的建设项目中曾经任职,如已完成岗位变更,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如需项目所在地行管部门同意的,须附相关审批手续)。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完整材料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
3.4 投标申请人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3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3 年-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 年-2024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5 年 1 月 1 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在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6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6 月 12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
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 2026 年 6 月 8 日 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6 月 12 日 16
时 00 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
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7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7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二楼 208 开标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DBZ2026-001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五期)改造装修工程已由 2026 年第 2 次总经理办公会
(扩大)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长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五期)B 区改造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长春市****
0010
2.2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长春市****
状企业及耕地,万龙中车银河城项目 B 区内。项目存量商品房总建筑面积 110200.30 平
米(1362 套)。现状为毛坯状态,需要进行防水、改造装修及家具配套等。同时在 B 区 B1-
S11#楼一层装修一处接待中心,面积约 157.03 平米。(具体以实际为准)。
2.3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长春市****
状企业及耕地,万龙中车银河城项目 B 区内。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最高投标限价: 4320.5963 万元 (含暂列金 205.7000 万元)。
2.6 计划工期 2026 年 7 月 9 日至 2026 年 10 月 31 日, 共计 114 日历天 (具体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7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 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 号)文件要求, 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自 2024 年 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②其他省(市****
3.2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必须为本单位在职或退休返聘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且无在建工程。
3.3 投标申请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1 人,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施工管理负责人 (项目副经理) 1 人,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 4人, 质量员 5 人, 资料员 1 人, 材料员 1 人, 机械员 1 人, 劳务员 1 人, 标准员 1 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或职称证: 安全员 5 人, 须具有安全员证, 以上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 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 如有需要可调增, 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以上人员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且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应无在建工程。截至投标截止时间, 如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在尚未完工的建设项目中曾经任职, 如已完成岗位变更, 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变更证明材料 (如需项目所在地行管部门同意的, 须附相关审批手续)。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完整材料的, 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
3.4 投标申请人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 (2023 年-至今) 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3 年-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3 年 - 2024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5 年 1 月 1 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 2026 年 6 月 8 日 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6 月 12 日 16 时 00 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 - ****。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
过信息影响投标。
4.5 有效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7 月 2 日 9 时 00 分,投标
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
标地点为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二楼 208 开标室。本项
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 各投标单位使用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
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会议软件,
于开标时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公会
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同步参与开标直播,如
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
标过程及结果。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
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60 分钟内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投标文
件远程解密; 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 锁登录, 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 按照开标会
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
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而开标
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
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7.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2 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打分,并确定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
选人。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人:李卓伦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国金中心 9 - 1 栋
联系人:李志强
电话:0431 - ****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方式:0431 - ****
九、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 **** 邮箱:****@126.com
地址:长春市****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 **** 邮箱:****@163.com
地址:长春市****
邮编:13000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人:李卓伦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长春市****
联系人: 李志强
电 话: 0431 -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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