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早期建筑-工具厂保护修缮工程项目文物勘察、文物设计招标公告(原标题: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早期建筑-工具厂保护修缮工程项目文物勘察、文物设计)
全部类型吉林长春2026年06月08日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早期建筑-工具厂保护修缮工程项目已由国家文物局以文物保函[2024]153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文物勘察、文物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早期建筑-工具厂保护修缮工程项目文物勘察、文物设计。
2.2招标规模:建筑面积39799.34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对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早期建筑-工具厂保护修缮工程项目进行文物勘察(文物建筑历史调研、资料收集、现状勘查、测绘、检测、病害调查)和文物设计工作针对文物评审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各阶段设计服务等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2.4工程投资金额:工程费用预估值为6413万元。
2.5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勘查报告,并提供全部合格的勘测成果。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日内完成文物修缮方案编制,文物修缮方案批复后15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资料存档之日止;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2.8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文物勘查费80%,文物设计费8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具备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 吉林省住建厅核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吉建设〔2023〕20号文件。
3.其他省(市****
3.2管理团队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资格。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3近年(****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文物修缮工程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1.如投标人在****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分工符合各成员方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3.6信誉要求:本次招标拒绝列入行政机关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3.9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08:00至****16:00前,通过CA锁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未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时必须使用自己的身份,从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潜在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9时00分;开标地点:长春市****
5.2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春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办公地址:长春市****
联 系 人:贾文博、初丛臣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126.com
地址:长春市****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163.com
地址:长春市****
邮编: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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