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霍童镇观霞东路北二弄4号所属土地价值评估项目招标公告(原标题:宁德市霍童镇观霞东路北二弄4号所属土地价值评估项目公告)
全部类型福建宁德2026年06月08日
宁德市****所属土地价值评估项目公告
因我院工作需要聘请专业机构对宁德市****所属土地价值进行评估,以确定当前土地的市场价值。欢迎符合资质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宁德市****所属土地价值评估项目
(二)项目地点:宁德市****
(三)项目最高限价:10000元(人民币)
(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评估内容
(一)评估内容:
1、对宁德市****所属土地开展面积测量、航空航拍,并评估其市场价值;
2、编制并提交以下报告:
(1) 正式的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包括勘测定界红线图、选址勘测定界报告等;提交编制过程中形成的相关影像资料、现场查勘记录等资料;
(2) 资产评估报告。
(二)服务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土地测绘、土地评估相应专业技术能力;作业及评估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确保成果及报告内容准确、可靠;供应商须在约定时限内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符合规范要求的报告及全套相关资料。
(三)成果交付:提供上述两项正式评估报告,提交评估过程中形成的相关影像资料。
(四)售后服务:供应商须对交付成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本项目受托开展测绘工作的供应商须具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资质。
(四)本项目受托开展资产评估工作的供应商须完成省级财政部门资产评估备案。
(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只能以一家供应商名义参加询价。
四、提供报价资料
(一)证明具备履行合同所需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资质文件,包括:
1、自然资源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2、中评协评估机构查询栏目下财政备案信息页(资产评估机构信息表)网页截图(含财政备案字段),加盖公章,证明已完成财政备案(https:****/);
(二)报价单,报价单放置在报价资料首页,法定代表人须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本次询价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供应商可选择:
1、提供资格承诺函:须按规定格式(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提交承诺函,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作出承诺。选择此方式的供应商,可暂不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
2、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未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供应商须对其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完全法律责任。如发现存在虚假承诺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追究法律责任及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如发现虚假资料,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五、评审方式
本次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报价相同,则采用摇号确定供应商)。
六、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截止时间:****下午15点前截止,逾期不候。
(二)接收报价文件地点:宁德市****点击登录查看综合办303室。
(三)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四)递交要求:
提供纸质报价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等)。文件须密封完好,在密封袋上清晰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字样,并在所有密封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骑缝章)。
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各项内容,如实提供响应文件,文件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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