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兴山人民医院电梯维修项目意向公告
全部类型黑龙江鹤岗2026年06月05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电梯维修项目
二、主要标准
1.更换一台电梯钢丝绳约700米及一台抱闸
2.工期10天
3.保修期至少12个月
4.保证施工期间安全
5.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维修,保证电梯传动、制动系统、运行状况安全性能达到标准要求。
6.施工单位负责向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检验,检验费施工方承担,验收合格后交由医院使用,视为验收合格。
三、报名要求及供应商需提供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相关检测维修资质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单 (自拟)
4、市场调研承诺函(见附件) 市场调研承诺函.docx
所有文件需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期间可实地查看。联系电话:**** 联系人:郭先生。
6. 递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总务科(地址:兴山区****
7.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
8.审查结果合格的为有效供应商,经集体研究决策后将面向社会公开。
9.报名公示期:2026.6.5—2026.6.12,逾期不予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