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西北治旱龙江河谷灌区工程监理服务综合Ⅲ标澄清通知(二)
全部类型广西河池2026年06月05日
| 标段/包名称 | 标段/包编号 |
|---|
广西桂西北治旱龙江河谷灌区工程监理服务综合Ⅲ标
澄清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一、广西桂西北治旱龙江河谷灌区工程监理服务综合Ⅲ标(项目编号:****)项目有如下更正:
| 序号 | 修改项 | 修改前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 1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本项目的工程部分投资暂定为302901.14万元。 | |
| 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合同监理服务费最终结算价为=经河池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委托人确认的本标段工程结算造价÷302031.56万元×3168.61万元×中标价÷本标段监理服务费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 (3)本项目的工程部分投资暂定为302901.14万元。 合同监理服务费最终结算价为=经河池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河池市审计局或委托人确认的本合同监理工作范围内的工程费用结算价÷302901.14万元×2665.40万元×中标价÷2665.40万元 |
| 3 |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9.4费用结算第 9.4.1条 | 本项目的工程部分投资暂定为302031.56 万元,合同监理服务费最终结算价为=[经河池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河池市审计局或委托人确认的本合同监理工作范围内的工程费用结算价÷302031.56万元X3168.61万元X中标价÷本标段监理服务费招标控制价]。 | 本项目的工程部分投资暂定为302901.14万元,合同监理服务费最终结算价为=[经河池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河池市审计局或委托人确认的本合同监理工作范围内的工程费用结算价÷302901.14万元×2665.40万元×中标价÷2665.40万元]。 |
| 4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合同协议书-3.签约合同价 | 本项目的工程部分投资暂定为302031.56万元,合同监理服务费最终结算价为=[经河池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河池市审计局或委托人确认的本合同监理工作范围内的工程费用结算价÷302031.56万元X3168.61万元X中标价÷本标段监理服务费招标控制价]。 | 本项目的工程部分投资暂定为302901.14万元,合同监理服务费最终结算价为=[经河池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河池市审计局或委托人确认的本合同监理工作范围内的工程费用结算价÷302901.14万元×2665.40万元×中标价÷2665.40万元]。 |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南宁市****
联系人:陈琛
电话:****
监督部门:河池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