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产权交易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一二类工业区南片区E-02-04地块205301.43㎡(折合307.9521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交易公告
全部类型海南儋州2026年06月05日
|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一二类工业区南片区E-02-04地块205301.43㎡(折合307.9521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 ||||||||||
| 项目编号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 挂牌起 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 标的简况 | ||||||||||
| 标的坐落 | ||||||||||
| 标的名称 | 转让面积 | 权证编号 | 土地用途 | 挂牌价格(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一二类工业区南片区E-02-04地块205301.43㎡(折合307.9521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 205301.43㎡(折合307.9521亩) | 洋浦房地证字第T00113号 | 工业用地 | 11,080.1182 | ||||||
| 标的情况 | 实际基础设施开发程度为宗地外“六通”(通路、通电、通讯、供气、供水、排水)及宗地内场地基本平整;土地权利清晰、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可以满足施工建设所需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可以进场施工,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条件。 根据《洋浦经济开发区**** | |||||||||
| 特别告知 | 1、本次转让地块存在以下情况,转让方已充分、完整披露,受让方自愿知悉并接受全部内容,后续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转让方违约: (1)307.9521亩地块内有30亩土地已出租,租期1年,合同期限截至****。宗地上建有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等三大区域建筑。本次转让已依法告知承租方,成交后,若竞得土地者非承租方,且土地租赁期限已届满的,由受让方与承租方协商处理地上建筑物的存续、拆除、整改、续期等全部事宜,所涉及相关费用、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处理,与转让方无涉;若竞得土地者非承租方,且土地租赁期限尚未届满的,转让方与承租方的租赁关系由受让方无条件承接,租金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由受让方收取。 (2)地块上建有村民祠堂,局部地块用于种菜,大部分地上为杂草、树木等。成交后,由儋州市**** 2、受让方确认已充分了解上述租赁关系及临时建筑现状(含超过核定的临时建筑使用期限使用情况),认可该宗地交付标准符合转让要求。 3. 标的按现状转让,如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成交价格。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4、受让方参与竞买前,已自行实地踏勘并充分知悉宗地全部现状,包含土地现存租赁关系、地上临时建筑合规性、实际使用条件及后续处置难点等全部情况,自愿完全认可并接受土地现状。受让方郑重承诺:不因土地原有租赁关系、地上临时建筑相关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类纠纷、行政处罚等情形,主张转让方交付土地存在权属及实物瑕疵、不符合交付标准,亦不得就此向转让方追究违约责任或索要相关赔偿。 5、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须在此期间自主完成标的资产全面尽调。凡提交受让申请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即视为已全面知晓、认同标的资产实际状况与全部交易约定,自愿承接标的所有现状、固有瑕疵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交易完成后,受让方不得以事前不知情、标的存在资产瑕疵等任何理由,申请退回交易标的、拒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若出现上述违约行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全额视作违约金不予退还。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格 | 见土地估价报告 | ||||||||
| 估价期日 | **** | |||||||||
| 评估机构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 情况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
| 转让方承诺 | 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具有下列行为的竞买人,不得申请竞买: (1)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低效利用土地、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未及时纠正的; (2)存在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至今尚未付清的; (3)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https:****。 3、同一竞买人只能提交一次报名申请(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人,报名名称与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 |||||||||
| 其他要求 | 1、如注册地为洋浦经济开发区的意向方,应在竞得土地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2、如注册地为非洋浦经济开发区的意向方,应在竞得土地后5个工作日内,在洋浦经济开发区注册成立控股子公司,并在成立控股子公司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控股子公司名义与转让方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受让方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控股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其在控股子公司中出资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且未经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降低持股比例。 | |||||||||
| 地块开发建设要求 | 1、本次挂牌宗地按现状转让,依照政府相关部门产业规划要求,该宗土地用于建设年产13000吨以上槟榔深加工项目。 2、本地块在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且付清交易价款之日起1个月内入场,5个月内开工建设,36个月内竣工并运营投产。 3、按照《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琼自然资用〔2023〕12号)有关规定,该地块设定转让控制指标,具体如下: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工业用地为包含房地产、设备的所有投资总额)不低于11.5688亿元人民币(项目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项目投产后,5年累计纳税总额不低于46,185万元人民币(平均每年土地税收贡献率不低于30万元/亩),5年累计产值不低于769,750万元人民币(亩均年产值均不低于500万元)。 4、地块建设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琼建科〔2025〕185号)要求执行,意向受让方竞得土地后,如造成地块闲置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处置,与转让方无关。 5、地块成交后,受让方未经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包括股权转让方式)本项目及用地。开发时须符合洋浦经济开发区的土地规划和功能定位,不得擅自改变上述地块的用途和性质。 6、项目建设期间,不得将土地抵押用于办理本项目投资建设之外的贷款。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标的资产产权变更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规定由交易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报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11,080.1182万元,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为****17:00。成交后,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3、成交后,受让方应在《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
|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意向方,则由该意向方以不低于挂牌价进行报价,并按照挂牌价与其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该意向方未按规定报价的,视为同意按照挂牌价确认成交并受让标的。不同意的,视为违约。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带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一二类工业区南片区E-02-04地块 |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17:00止 |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17:00时之前提交报名资料,并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不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低效利用土地、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未及时纠正的、不存在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至今尚未付清的承诺书; 6、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https:****。 8、踏勘确认书; 9、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其个人印章)。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竞买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及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的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方在内的各竞买方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的; (6)非洋浦注册的公司竞得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的期限在洋浦地区注册控股子公司的,或未按照公告要求缴纳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7)未按照《国有资产转让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买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并竞买成功的。 | |||||||||
| 服务费 |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 |||||||||
| 竞价安排 |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 1 |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一二类工业区南片区E-02-04地块205301.43㎡(折合307.9521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 ****9:00 | ****9:30 | 10万元 | 120秒 | |||||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国有资产转让合同》《踏勘确认书》 | |||||||||
|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一部黄女士 **** 符女士 ****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 |||||||||
| 单位地址 | 1、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 2、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 3、三亚市**** | |||||||||
| 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