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城口袋公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原标题:剑阁县城口袋公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全部类型四川广元2026年06月05日
| 剑阁县城口袋公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 招标人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剑发改发(2024)175号 | ||||
| 建设地点 | 广元市剑阁县 |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对县城翰林公园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剑门大厦政务中心旁占地面积3200平方米、天一名城小区旁三角广场占地面积5300平方米、清江公园占地面积9000平方米4个口袋公园内原有树木进行梳理、补种,增设卫生间,增设休闲长廊及儿童游乐器械及配套基础设施等; |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1400.0 |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全部内容 |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 ||||||
| 计划招标时间 | **** 00:00至**** 23:59 | ||||||
| 比选报名时间 | **** 00:00至**** 23:59 |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市政(不含城市轨道)类类似项目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本项目估算金额的100%。2、本项目拟配备3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主要专职技术人员(2人):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请各投标单位将相关人员、公司及业绩证明材料传于此邮箱号:****@qq.com。3、本项目代理服务方案(注:申请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多附相关投标证明材料供招标人选择),定标方式为评审后综合择优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 | ||||||
| 联系人 | 李女士 | 联系电话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