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点击登录查看受
点击登录查看委托,对“临港新片区****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本次建设项目位于临港新片区****
招标范围:负责项目批复后至通过政府审计及竣工财务决算期间,全过程的资金监控、财务管理、投资控制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报名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配备从事工程概算、预(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审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财务人员;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人员允许外聘或与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组成联合体;外聘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人员的,该人员不得再作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的项目组成员。
(2)供应商已参与采购项目的设计、招标代理、代建、工程监理等工作,或供应商与承担上述工作的单位存在控股、隶属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应当回避,不得再承担该采购项目的财务监理工作。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除外)。
(4)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本项目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参加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1)参加联合体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若分所参与本项目必须提供总所的授权委托书和《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总所与分所不能同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合格供应商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参加采购活动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不得超过两家;
5)联合体应当以造价咨询单位为牵头人,并使用牵头人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6 月6日 -****,上午9:3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前, 携带以下资料至上海市****
5.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上午09:00,地点为上海市****
6.其他
1.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
2.备注:供应商需登录系统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线上未操作下载文件的视为未成功参与项目,后续无法录入开评标信息及中标(成交)结果!
7.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8.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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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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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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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施佳佳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