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县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采购比选公告
全部类型西藏那曲2026年06月05日
项目名称:尼玛县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那曲市尼玛县
(一)严格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664 - 2013)、《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建设技术要求》等国家标准,遵循代表性、稳定性、可比性、便利性原则,避开污染源、交通干道、障碍物等干扰区域,选取能客观反映县域整体空气质量的区域布设站点,确保站点可长期稳定使用、监测数据真实有效。
(二)采购符合国家生态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要求的设备,核心监测指标包括: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6项参数,同步配套温度、湿度、气压、风速、风向等气象参数监测设备;配置数据采集仪、传输模块、标气、零气发生器等辅助设备,由专业技术团队完成设备安装、调试、校准、比对等工作,确保设备性能达标。
(三)按照国家智能感知网络建设要求,配置智能感知模块,实现站点周边污染智能感知,及空气质量敏感区域高值热点溯源工作。感知模块具备对站点周边5km范围内的颗粒物污染排放进行持续监控功能,实现对区域的排放高值热点预警,评估区域污染排放对站点的输送影响,实现早期预警。
(四)按照数智化要求进行建设,实现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智能感知、运维质控自动化、数据采集传输审核智能化。监测设备要配置具有远程、自动控制功能的传感器、控制器等自动化设备,具备采样总管、标气泄漏、烟感、水浸、温湿度、电流电压等实时检测、自动报警和远程处置功能,智能识别站房周围人为干扰和运维异常行为。运维质控要实现气态污染物监测仪零点、跨度、多点校准以及性能测试指标的自动质控校准,同时具备对NOx钼炉转换效率的自动评定,有效提高校准效率。系统配置数据自动审核算法,自行评价日常监测数据结果及通标结果,根据评价结果,实现数据异常智能预警功能。
(五)建设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实现监测数据实时采集、加密传输、稳定上传,无缝对接自治区、市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平台,确保数据传输率、有效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具备数据存储、查询、统计、异常预警、报表生成等功能,满足日常监测管理与应急处置需求。
(六)项目建设完成后,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验收规范,组织开展技术验收、环保验收、档案备案等工作,确保站点建设、设备运行、数据传输全流程符合标准,通过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核查备案。
(七)严格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664 - 2013)、《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建设技术要求》等国家标准开展设备运维工作。
(一)拥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二)需具有相关业务业绩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
(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一)企业基本信息: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且加盖鲜章。
(二)报价资料(含设备报价以及运维报价):需加盖鲜章和法人代表签字。
(三)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四)技术服务方案(含设备配置方案以及运维方案)。
(五)资料提交为线下方式进行,整体密封后加盖骑缝章报送;密封袋外需在显眼处标明,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未按此要求提交的,视为报名无效。
(一)报名时间:****上午10:00至****下午06:30。
(二)报名地址:点击登录查看办公室。
(一)报名截止后,我局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评分,筛选符合条件的单位。
(二)比选工作结束后,电话通知第一候选单位,其他单位不再另行通知,第一候选单位因不可抗因素确需放弃的,电话通知第二候选人。
联系人:高帅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163.com
本项目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积极参与。点击登录查看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常规空气站以及智能站房项目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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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审 | 尼玛顿珠 |
| 审编 | 尼玛拉姆 |
| 编辑 | 王武谦 |
| 来源 | 生态环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