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坝镇就能村130亩蓝莓苗木盘活项目灌溉设施采购及安装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云南红河2026年06月04日
草坝镇就能村 130 亩蓝莓苗木盘活项目灌溉设施采购及安装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
一、招标条件
本草坝镇就能村 130 亩蓝莓苗木盘活项目灌溉设施采购及安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60 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 6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草坝镇就能村 130 亩蓝莓苗木盘活项目灌溉设施采购及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草坝镇就能村 130 亩蓝莓苗木盘活项目灌溉设施采购及安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或 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25 年至今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情况说明,不作为废标条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承诺书或缴税时间在 2025 年 1 月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②提供承诺书或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时间在 2025 年 1 月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 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
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会议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
其磋商资格)。
7、磋商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
采购项目的响应,否则均按无效处理。提供书面声明。
8、中标后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若发现中标人转包的,
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提供承诺书。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
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6 月 04 日 17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6 月 11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6 月 15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6 月 15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
七、其他
草坝镇就能村 130 亩蓝莓苗木盘活项目灌溉设施采购及安装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1.磋商条件
本项目“草坝镇就能村 130 亩蓝莓苗木盘活项目灌溉设施采购及安装”已具备招标条件,建
设资金已落实,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现就本项
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资格要求、具备完成项目能力的磋商申请人参加
本次竞争性磋商响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2.1 项目编号: IHICF-GC-****。
2.2 建设内容: 完成草坝镇就能村 130 亩蓝莓苗木盘活项目灌溉设施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招标需求)
2.3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 60 万元。
2.4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 日内完成项目供货、安装及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5 项目地点: 蒙自市****
2.6 质量要求: 提供货物为全新合格产品,按照国家标准及采购货物相关标准执行。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2.7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8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 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承诺书或 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25 年至今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情况说明,不作为废标条件。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承诺书或缴税时间在 2025 年 1 月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②提供承诺书或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时间在 2025 年 1 月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
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6 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会议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磋商资格)。
3.7 磋商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响应,否则均按无效处理。提供书面声明。
3.8 中标后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若发现中标人转包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提供承诺书。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磋商申请人,在磋商报价评分时给予报价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磋商报价参与磋商报价评分,磋商申请人应按上述规定提供"声明函";(2)监狱企业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填写磋商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次磋商的磋商申请人,请于****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0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在点击登录查看(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5.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
5.3磋商申请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或证件前来报名: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即验即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2竞争性磋商时间:****14时30分(北京时间)。
6.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
联系人:刘传贵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
联系人:何燕
电 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何燕(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红河州成峰项目管理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