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头镇垃圾处理场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云南保山2026年06月04日
界头镇垃圾处理场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县
一、招标条件
本界头镇垃圾处理场提升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0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内容:C30混凝土地场硬化482平方米、M7.5浆砌石140立方米、焚烧炉1座、焚烧棚200平方米、垃圾清运3555立方米、DN200污水管网安装300米、化粪池清理修缮1座、标志碑1座。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界头镇垃圾处理场提升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界头镇垃圾处理场提升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响应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能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2响应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声明函(格式自拟);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年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是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应为本项目开始时间后)或是财政部门认可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提供的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新成立公司不足1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任意1个月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不足1个月的,需作出说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本项目实施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是指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凭据是指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
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上税为零,提供该段时间税收为零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申报表》或《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网上办税受理通知单》扫描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
提供2025年1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的凭据(凭据是指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开具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以前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响应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响应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结果交由磋商小组审核(以截图方式留存),有不良记录的响应人将被拒绝。
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2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2006〕90 号)。
2.3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材料),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6 月 05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6 月 12 日 0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 年 06 月 05 日至 2026 年 06 月 12 日,在点击登录查看(云南省保山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6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6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SJTC2026 - 03
2.项目名称:界头镇垃圾处理场提升改造项目。
扫描件; 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扫描件应清晰可辨, 否则视为未提供;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响应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开具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6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 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以前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响应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 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响应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结果交由磋商小组审核(以截图方式留存), 有不良记录的响应人将被拒绝。
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否则, 皆取消磋商资格。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 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 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 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 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 号)。
2.2 鼓励环保政策: 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 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 90 号)。
2.3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 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 号)。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材料),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至****,在点击登录查看(云南省保山市****
2.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名授权委托书(法人报名无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注:响应人提交的报名书须装订成册。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
六、公告期限及地点: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地点: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响应保证金金额:9000.00元。
2.本项目响应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2.1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响应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腾冲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腾冲范家坡支行
账号:********
联系电话:****
注:响应人缴纳磋商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户对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2.2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14时00分(北京时间)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腾冲市****
联系人:杨工
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联系人:许萍萍
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