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宜高速公路】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天然气管道迁改工程施工招标HYRQQG-1标段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武汉2026年06月03日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天然气管道迁改工程施工招标HYRQQG-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361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50沪渝高速湖北省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4〕554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的天然气管道迁改工程(以下简称“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管理单位为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本招标项目出资人),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孝感市、仙桃市、潜江市、荆州市、宜昌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自武汉市****
既有项目建设概况: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西至宜昌段起始于武汉西枢纽,经过武汉市****
其他:荆石线输气管道产权单位为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线路全长136.0Km,共设有5座场站,其中荆州****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K1096+100-K1099+270段(具体桩号范围以招标人下发通知为准)湖北省天然气荆石线管道迁改工程施工,并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相关的协调沟通、产权交接等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迁改施工所需的安全评估、报建、审批、核准、办证(施工许可)、备案和天然气中断计划申报(授权或委托)等手续办理工作;
(2)负责勘察测量、放线、扫线、管沟开挖、管道安装(包含定向钻施工)、焊接、管道试压、氮气置换、新旧管道动火连头、废弃管道处理,临时用地的土地报批、复垦等相关工作;
(3)负责主材辅材采购运输卸货保管、施工安全维护、现场协调、调试运行、报检验收、协调产权单位投产保运、协助产权单位编制试运投产方案、移交产权单位、编制竣工资料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产权单位接收使用各个环节的工作;
(4)承担迁改过程中工程的协调、质量、安全、环保、水保、合同、补偿等任何形式的经济责任。
具体迁改工程量以迁改设计文件为准,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HYRQQG-1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3500万元
2.3其他:(1)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2年,自管道迁改工程完工并经产权单位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本条第2.2款中的计划工期即投标文件投标一览表中的履约期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
3.6 其它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至****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http:****。
9.联系方式
10.行政监督部门
| 名称: |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
| 地址: | 武汉市**** |
| 电话: | **** |
| 传真: | **** |
| 邮政编码: | 430030 |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标段 | 资质最低要求 |
| HYRQQG-1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中含长输管道安装GA1级(备注中须含改造、重大修理); (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建筑施工)。 |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6、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标段 | 业绩最低要求 |
| HYRQQG-1 |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项新建或迁改天然气管道施工业绩(设计压力≧6.3MPa)。 |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①合同协议书扫描件;②竣工验收报告(或中间交接证书或完工证明)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3、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需提供对应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仅认可其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工作同类别的业绩;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竣工验收报告(或中间交接证书或完工证明)的签发时间为准。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8、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标段 | 信誉最低要求 |
| HYRQQG-1 | 同时具备: 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建设市场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湖北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3、投标人按要求提供了《信誉情况承诺函》的,视为满足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标段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 HYRQQG-1 | 项目 经理 | 1 | 同时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机电工程); 2、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3、近5年担任过1项新建或迁改天然气管道施工业绩(设计压力≧6.3MPa)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 |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仅以“全国建筑市****
4、近5年指****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竣工验收报告(或中间交接证书或完工证明)的签发时间为准。
5、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的,视为满足相应要求。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8、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
|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 1 | 形式评审 | 投标文件 |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一览表中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名称、信誉情况承诺函投标人名称、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投标人名称中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
| 3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及投标一览表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及投标一览表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 |
| 4 |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投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保证金、信誉情况承诺函、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报价文件、技术文件。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 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 |
| 5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
| 6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 |
| 7 | 资格评审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
| 8 |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至少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否则属于重大偏差: (1)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
| 9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未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 | |
| 10 | 资质条件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中含长输管道安装GA1级(备注中须含改造、重大修理); (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建筑施工)。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 |
| 11 | 业绩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项新建或迁改天然气管道施工业绩(设计压力≧6.3MPa)。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此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①合同协议书扫描件;②竣工验收报告(或中间交接证书或完工证明)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4、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需提供对应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仅认可其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工作同类别的业绩;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竣工验收报告(或中间交接证书或完工证明)的签发时间为准。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 |
| 12 | 信誉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建设市场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湖北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近三年”是指****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注:投标人按要求提供了《信誉情况承诺函》的,视为满足信誉最低要求。 | |
| 13 | 主要人员 | 一、项目经理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机电工程); 2、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3、近5年担任过1项新建或迁改天然气管道施工业绩(设计压力≧6.3MPa)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 二、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仅以“全国建筑市**** 3、近5年指****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竣工验收报告(或中间交接证书或完工证明)的签发时间为准。 4、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的,视为满足相应要求。 | |
| 14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的,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 |
| 15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保证金 | 1、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2、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保函或保单。 |
| 16 | 投标价格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 (2)投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格式中报价文件中的投标总报价不一致;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人的分项报价(如有)超过相应的分项限价(如有); (5)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65%且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说明并证明的。 | |
| 17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
| 1、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2、投标人出现未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情况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3、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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