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巴宜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询价采购巴宜区2026年度农牧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的公告(第三次)
全部类型西藏林芝2026年06月02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惠农惠民政策,切实保障巴宜区农牧民群众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和化解农牧民生产生活中意外伤害风险,经研究,点击登录查看拟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采购巴宜区2026年度农牧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巴宜区2026年度农牧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三)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无效。
(五)采购需求:为符合条件的巴宜区籍农牧民群众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提供承保、理赔、咨询、上门服务、保险知识宣传等配套服务。(六)投保对象及人数:符合条件的巴宜区籍农牧民群众,暂定19026人,最终以采购人确认并提供的投保名单为准。
(七)保险服务期限:1年,具体起止日期以保险合同或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为准。
二、保险保障要求
(一)意外身故/伤残保险:每人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元(拾万元)。
(二)意外医疗保险:每人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
(三)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住院津贴、紧急救援等附加保障或增值服务。涉及附加保障或增值服务的,应在报价文件中单独列明保障内容、赔付标准、责任免除、免赔额、等待期、是否另行收费等事项。
(四)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明确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理赔材料、理赔流程、赔付时限、服务网点、联系人及24小时服务电话。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为依法设立并具备经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或其依法授权的分支机构。
(二)分支机构参加询价的,应提供总公司或上级机构授权文件,且同一保险公司不得授权两个及以上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
(三)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具有上级机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并承担相应责任的有效证明。
(四)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人员、服务网点、理赔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在林芝市内设有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或固定服务场所,具备面向农牧区开展承保、理赔和上门服务的能力。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四、报价文件组成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保险业务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分支机构参加的,应提供总公司或上级机构授权文件。
(五)保险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责任、保险金额、承保流程、理赔流程、理赔材料、赔付时限、服务网点、24小时服务热线、上门服务安排、保险知识培训及风险防范宣传安排等。
(六)报价单。报价应按人均年保费列明,并列明总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七)保险条款、费率说明、责任免除说明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八)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九)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报价文件应密封提交,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五、评审及成交原则
(一)采购单位将依法依规组建评审小组,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报价文件响应情况、保险保障方案、理赔服务能力、服务承诺、类似业绩及报价等进行评审。
(二)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在资格条件符合、报价文件实质响应采购需求、保险保障内容和服务质量满足采购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三)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或者明显低于本项目合理承保成本,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合同履行的,评审小组有权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可认定其报价无效。
(四)如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形,优先选择保险保障方案更优、理赔服务承诺更完善、服务网点和类似业绩更优的供应商。
(五)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成交结果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单位将依法依规处理,并保留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权利。
六、报价受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价受理时间:
****至****18:00止,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林芝市****
(三)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四)联系电话:****。
(五)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采购单位将在相关公示栏或指定渠道对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一)供应商应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虚假承诺或虚假报价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或成交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二)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本次询价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无论成交与否,采购单位均不承担相关费用。
(三)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遇政策调整、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特殊情况,采购单位可依法依规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四)采购单位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保险服务进行监督和考核。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采购单位有权依法依约追究违约责任,直至解除合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自治区、市、区有关政府采购、保险监管规定及采购人内控制度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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