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瑶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至2028年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云南红河2026年06月02日
点击登录查看2026年至2028年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瑶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点击登录查看2026年至2028年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三年206.49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三年206.49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点击登录查看2026年至2028年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点击登录查看2026年至2028年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②提供2023年–2025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单位存款证明。****后成立投标人自行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
明文 件 (或提供国家税务局开具的 “无欠税证明”)。(成立未满 3 个月的, 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②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 (费) 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依法免缴的, 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 3 个月的, 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提供书面声明。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若投标人所投产品, 存在部分产品为自主生产的, 还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3.2 有符合食品配送标准的运输工具和相对固定的配送人员, 直接接触食品的相关工作人员须承诺持有健康证。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
5.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6 年 06 月 03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6 月 0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 1. 时间 2026 年 06 月 03 日至 2026 年 06 月 09 日每日 08 时 30 分至 17 时 30分 (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2. 地点: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3. 方式: 现场获取 (投标人购买竞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或证件前来报名 (1) 营业执照的扫描件; (2)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网上获取 (投标人先电话联系代理机构并按要求将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 ****@qq. com) 4. 售价 (元): 500.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6 月 23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②提供 2023 年—2025 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单位存款证明。2026 年 1 月 1 日后成立投标人自行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②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 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所投产品,存在部分产品为自主生产的,还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3.2 有符合食品配送标准的运输工具和相对固定的配送人员,直接接触食品的相关工作人员须承诺持有健康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 年 06 月 03 日至 2026 年 06 月 09 日每日 08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2.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
3.方式:现场获取(投标人购买竞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或证件前来报名:(1)营业执照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和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网上获取(投标人先电话联系代理机构并按要求将相关资料发送至
邮箱****@qq.com)
4.售价(元):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
五、开启
1.时间:****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采
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
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河口瑶族自治县****
联系人:李工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
联系人: 李工
电话: 0873–****
电子邮件: ****@qq.cp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李小乐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