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水务局2026年度保山市重要河湖水量水质监测项目询价文件的公告
全部类型云南保山2026年06月02日
各服务单位: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要求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的规定,点击登录查看对2026年度水利宣传服务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二、项目名称
2026年度保山市重要河湖水量水质监测项目。
三、采购范围
(一)对全市三大水系径流面积 50 平方千米以上的 101 条河流及重点江河湖库实施全域覆盖、站点全覆盖、类型全覆盖监测,涉及 123 个水质监测站。
(二)在怒江干流、勐波罗河、枯柯河、龙川江、勐统河、明光河、瓦窑河、南底河8条河流开展实测流量监测。
(三)水质应急监测服务,当保山市辖区内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涉水环境污染事故、河湖水质异常波动时,按要求到达现场开展应急采样、快速检测、数据分析,按要求编制并提交专项水污染应急调查报告,全程配合事件处置、溯源分析、现场复核等技术支撑工作。
项目资金已列入财政预算,采购预算金额:35.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伍万元)。
四、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及质量要求
(一)服务期限:****—****。
(二)服务标准:
1.监测工作严格遵循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规范标准,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395-2007)规定的基本评价项目为基础,全过程按照《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2013)开展水质监测;水量监测严格执行《河流流量测验规范》(GB 50179-2015)、《水文测验手册》第 2 分册、《水文资料整编规范》(SL 247-2020)、《水文年鉴汇编刊印规范》(SL 460-2020)、《水文资料在线整编规范》(DB53/T1159-2023),确保监测指标、技术流程、操作方法、整编口径高度一致,保障监测成果可比、可用、可追溯。
2.严格执行《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201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水利部水质监测质量管理监督七项制度,严格落实 CMA 资质认定相关管理要求,确保监测体系运行有效、操作规范严谨、数据真实准确、成果具备法定效力。
(三)服务地点:保山市。
五、服务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和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响应文件要求
(一)项目采购询价表。
(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依法缴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服务单位提供材料必须完整并真实有效,否则将作为无效处理。
(六)本次采购控制上限:35.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服务单位报出单价不得更改,报价包含安装、质保过程所有费用。
七、询价原则
(一)采购人按相关规定成立询价小组。
(二)询价小组将在响应文件中以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当服务报价相同等,按服务质量承诺书优劣顺序推荐。
(三)询价小组对各询价申请人的询价回函文件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按无效文件处理:
1.询价申请人所提交的询价回函文件不符合本公告中资格要求;
2.询价申请人所提交的询价回函文件不满足询价回函文件构成要求的,或未按要求进行盖章签字;
3.询价申请人所提交的询价文件中报价超出采购预算资金,所承诺的合同履行期限,物资不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的;
4.询价申请人所提交的询价响应文件中项目实施内容与询价公告不一致;
5.询价申请人所提交的询价回函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四)点击登录查看将在确认成交人2个工作日内在保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对预选服务单位发出公告,如无异议,双方签订合同。
八、响应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一)邮件获取
****至****,每日8:00至11:30,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请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后确认获取询价文件。电子邮箱:****@163.com;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
(二)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7:30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址:保山市****点击登录查看二楼)。各服务单位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后提交至点击登录查看水旱灾害防御科和河湖管理科,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875—****,电子邮箱:****@163.com。
九、成交原则:服务能力同等的情况下,最低合理价成交。
(一)审查报价单位的报价有无重大遗漏和错误,如有重大遗漏和错误则为无效标价。
(二)审查报价单位提供的设备参数是否符合,不符合为无效标价。
(三)将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取最低合理价为拟成交单位。
(四)对拟成交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法人授权书、报价等,凡不具备这些条件的均无成交资格,同时依次对拟成交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直至确定拟成交单位为止。
(五)报价人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
(六)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应包括成本、调试安装、税金费等完成本次服务的全部费用。
十、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和询价结果均在保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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