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食品(武汉)“东航那杯茶”纸杯2026年谈判采购项目
全部类型湖北武汉2026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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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食品(武汉)“东航那杯茶”纸杯2026年谈判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 16:5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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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公告(邀请)
1. 采购内容
1.1 采购项目名称:东航食品(武汉)“东航那杯茶”纸杯2026年谈判采购项目
1.2 采购清单:东航食品(武汉)“东航那杯茶”纸杯2026年采购项目
报名后查看 1.3 参与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成立,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得到企业法人资格授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若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的,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 3、供应商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清单附件(清单内容需包括纸杯相关内容); 4、被列入采购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 5、被列入中国东航“禁止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供应商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供应商(包括其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等)无行贿行为纪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法人代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有无“行贿”和“对单位行贿”类别的查询结果为准; 8、不同单位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交叉任职或为其自然人股东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不同单位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不同单位的自然人股东完全相同或大部分相同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不同单位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须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分包转包; 11、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报名、下载/递交文件、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1.5 采购范围与说明:货物名称:热饮杯(双层涂布杯);规格要求:9.5盎司,上口79mm 高100mm*下口53mm;内杯300gm(±5g)高松纸+外贴240gm(±5g)涂布纸+18gPE淋膜;包装规格:杯子1000只/箱,40只/袋;参考量、主要技术描述:11,700,000杯/年;纸杯质量须符合:GB/T27590-2022、GB4806.8-2022及相关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要求,与产品外包装标签上标注的执行标准一致;交货期及交货地点:首次订单要求签订合同后15日完成;交货地点:首次订单要求签订合同后15日完成; 交货地点:1)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天河国际机场北区
点击登录查看;2)湖北省恩施州鹤峰县走马镇花桥村五组;3)湖北省武汉市****
2. 报名方式
2.1 平台使用费(售后不退,一律开上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本次采购项目不收取平台使用费
2.2 采购项目邀请回复截止时间(报名截止):**** 13:30
3. 采购项目文件
3.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
3.4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3:30
5. 其他说明
5.1 领取方式:第一步:在东航集团集采实施平台caigou.ceair.com完成免费注册登记。 第二步:在东航集团集采实施平台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点击立即报名,在费用管理页面查看本项目收款账户信息,通过网银或电汇转账等方式支付平台使用费(平台使用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完成转账后,进入费用管理页面确认交款信息,自行下载电子发票。如果提示企业信息不完善,请至系统管理-企业信息页面完善企业信息,提交后待审核通过即可继续确认交款信息。(如遇到操作问题,可在平台首页咨询在线客服) 第三步:完成交款信息确认后进入东航集团集采实施平台-我的竞谈-继续任务下载谈判文件电子版。
5.2 联系人:李政昊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ceebc.net 邮寄及联系地址:上海虹桥机场空港三路180号 平台操作问题联系电话:平台首页右下角---联系客服处可点击智能客服了解具体流程操作。 请供应商注意查收邮件提醒。
5.3 谈判和评审办法:综合评价法 定标方法:根据评审委员会确定的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择优确定 担保要求:谈判保证金:80000元;须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参考样品递交打样样品,详见采购文件。
7. 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7.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也可进入东航集团集采实施平台“疑问和澄清”区域提出疑问。
7.2 如供应商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联系人以采购文件联系人为准。
7.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可在收到异议答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异议处理为投诉的前置程序,投诉材料需包含异议处理情况。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东航采委会办公室】;投诉异议公共邮箱:****@ceair.com。
7.4 异议人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如发现异议人提供的异议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或编造虚假异议内容或证明材料的异议,将被视为不良异议行为,并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信息来源:https://caigou.ceair.com/portal/portal/noticeDetails?id=ceaiecsysA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