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服装产业园3#厂房冷却水系统项目工程招标公告(原标题:商城县服装产业园3#厂房冷却水系统项目工程)
全部类型河南信阳2026年06月02日
商城县服装产业园3#厂房冷却水系统项目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城县服装产业园3#厂房冷却水系统项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商城县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商城县人民政府****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04-01-230187,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商城县服装产业园3#厂房冷却水系统项目工程
2.2 招标编号:
2.3 建设地点:商城县境内
2.4 建设规模:冷却水系统包含与其相关的钢构、设备、管道及其附件、配电等内容。
2.5 项目总投资:****.49元
2.6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8 质量要求:合格
2.9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10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11 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配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经理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申请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3 业绩要求:近3年(指投标截止之日起向前倒算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需具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4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4 财务要求:(1)近年来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申请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2)提供近三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相应年份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 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5.2 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3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4 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开始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6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 / 。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 : 2026 年 月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6 年 月 日 18 时 00 分
4.2 方式:投标企业首先登录“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 ”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根据通知公告有关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要求准备好 CA 办理所需资料,办理 CA 数字证书。登录“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 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已经注册过并完善了企业信息的交易主体可使用CA 锁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详细操作方法请查阅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建设工程系统操作手册。本次实行网上报名,线下不再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凭 CA 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报名后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4.3 售价:0 元。
4.4 请投标人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控制价文件 ”)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6 年 月 日 9 时 00 分。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商城县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 项 目 采 用 “ 不 见 面 开 标 ” 交 易 方 式 ,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网 址 为http:****/bidweb/,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5.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5.5.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6.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商城交易系统升级版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及其他相关操作手册。
5.7.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投标人(新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已经办理过的CA 数字证书用户)请务必确认“统一主体库 ”企业信息已更新, 以免交易系统无法登录导致影响后续开、评标事宜。
5.8.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采用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定标办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商城县)》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7.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7.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人员、财务、 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须原件扫描编制在投标文件内,评标(或评审)过程中,因扫描件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商城县轻工业园区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商城县****
联系人:余先生
电 话:****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商城县科学技术局
电 话:****
招标文件附件:商城县服装产业园3#厂房冷却水系统项目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