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火车站广告牌民族团结进步户外宣传项目招标公告(原标题:拉萨火车站广告牌民族团结进步户外宣传项目)
全部类型西藏拉萨2026年06月02日
拉萨火车站广告牌民族团结进步户外宣传项目(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拉萨火车站广告牌民族团结进步户外宣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0 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40.0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拉萨火车站广告牌民族团结进步户外宣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拉萨火车站广告牌民族团结进步户外宣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应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6 月 01 日 12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6 月 05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6 月 10 日 15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6 月 10 日 15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拉萨火车站广告牌民族团结进步户外宣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
区****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拉萨火车站广告牌民族团结进步户外宣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0.00 万元。
5.最高限价:40.00 万元
6.采购需求:拉萨火车站广告牌民族团结进步户外宣传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技术规 范书
7.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8.合同履行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 商。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条件:
2.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经查询自 2022 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的①“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 收违法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④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⑤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
2.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相关标包响应。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或以任何形式委托第三方实施,亦不得与关联企业串标、围标。若发现上述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2.5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2.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6 月1 日至2026年 6月5日,每天上午 9:30 至 12:30,下午 15:30 至 18: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3.售价:¥850 元/套(人民币大写:捌佰伍拾元整,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 年 6 月 10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点击登录查看西藏分公 司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6 年 6 月 10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点击登录查看西藏分公 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地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方式:现场获取
1)有效营业执照;
2)由法定代表人办理采购文件获取事宜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后附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采购文件获取事宜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后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鲜章,复印件无效。不允许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虚假材料导致采购人损失,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接受采购人追究的其他法律责任。
3.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4)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关府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的规定》(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落实国家 节能环保政策。
(5)落实《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 号的相关政策,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雪健、张海刚、桑旦曲吉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