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清合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宁夏固原2026年06月01日
| 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 项目地点:固原市-原州区 | 所属行业:农业 |
预算金额(元):一标段:353505.70元;二标段:187577.65元;合计:541083.35元。
最高限价(如有):一标段:353505.70元;二标段:187577.65元;合计:541083.35元。
采购需求:一标段:采购阀门408个;二标段:拆除新建3.0m*5.0m 彩钢瓦房 1 间,更换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一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和安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5 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 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
(4)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供应商须将报名提供的材料及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qq.com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代理机构会及时回复邮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记及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 年6月23日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九龙国际商业广场D2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关注你所参与的项目,该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原州****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商务区团结景观大道北侧正丰未来中心B座三层305
联系人:郑文雯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