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歙县城乡垃圾收集处理工程项目(设备部分)一标段答疑澄清公告
全部类型安徽黄山2026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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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逾期: 否
答疑澄清提交
招标人确认
发改委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30960B-****-000167-0 |
| 信息来源 |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黄山市歙县 |
| 信息发布时间 | **** 17:29:21 | 0 |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1 | ****A | 黄山市**** | 公开招标 | 1744.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
| 主要修改内容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黄山市****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1、问:技术标采用暗标进行编制,是否为评分项中技术标全部内容 答:是的,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部分为评审细则—技术标中所有的评审内容。 2、问:压缩转运成套设备采购清单表中车厢可卸式垃圾车7辆。请问7辆车控制价中是否包含车辆上牌、购置税、交强险、商业险(三责险保额是多少) 答:车厢可卸式垃圾转运车投标人需承担车辆的上牌工作(包含上牌费用、交强险、购置税、首年不低于300万商业险),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含在车辆报价中,结算时不另行增加费用。 3、问:5.6.8车厢可卸式垃圾转运车-转运车技术参数表规定:“投标车辆参数,标★项需要提供具备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根据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管理办法》,车辆生产企业生产的车辆产品需经工信部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列入《公告》,列入《公告》的车辆产品其参数及检测结果具有法定效力。招标文件强制要求投标人另行提供CMA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属于重复要求,与工信部已有管理规定冲突。 答:转运车技术参数表标★项提供的证明材料修改为:“提供具备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对应车型的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参数页截图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问投标人实力中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压缩转运成套设备制造商)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全国商品售后服务评价认证评审委员会认证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证书,其中七星级及以上的得5分,六星级的得3分,五星级的得1分,四星级及以下的不得分,本项满分5分。根据国家认证认可委颁发的《国家认监委关于规范服务认证的指导意见》中,原则上服务认证结果分级不超过三个等级,以数字形式划分的最高等级不高于5级。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是否应调整为五星级得满分 答:本条款为加分项,满足此条款的投标人大于三家以上具备有效的竞争性,不存在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 依据《国家认监委关于规范服务认证的指导意见》于****发布,为确保公平竞争,如投标人售后服务体系相关认证证书在发布之日(含发布当日)后具备五星级的得5分,四星级的得3分,三星级的得1分,二星级及以下的不得分,本项满分5分。 5、本标段评分办法中涉及的投标产品压缩转运成套设备制造商为招标公告中须取得的核心授权设备-压缩机、干式化学滤料吸附设备(含滤料)的制造商。 其他内容不变,给各位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歙县开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 项目联系人:陈辰 电话:****、****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歙县开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 |
|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 图纸等相关附件 | 澄清答疑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