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桃源公园空置资产招租
全部类型云南昆明2026年05月29日
| 昆明市五华区桃源公园空置资产招租 |
| 标的名称 | 昆明市五华区桃源公园空置资产招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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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码 | **** | 挂牌价格 | 109.68084万元 | ||||
| 价格说明 | 首年租金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 | ||||
| 是否联合出租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
| 一、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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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介 | 桃源公园占地总占地183.71亩,位于昆明市**** | |||||
| 资产数量 | —— | |||||
| 二、出租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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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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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 云南鼎立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 评估/询价基准日 | **** |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昆明市五华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 出租标的对应评估价值/询价值 | —— | |||
| 账面净值(万元) | —— | |||
| 备注 | —— | |||
|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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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09.68084 | |||||
| 价格说明 | 首年租金 | ||||||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 租赁期限 | 10年 |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挂牌期满,经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投资人,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投资人,则以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承租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投资人被确定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意向投资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出租标的所涉及的《租赁合同》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出租公告之内容,同意按《租赁合同》约定签订《租赁合同》。成为投资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3.意向投资人须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及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所指定账户,并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以《租赁合同》为准)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租赁期限的起算日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标的资产之日起算,若出租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向投资人交付标的资产的,则投资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出租方除向投资人退还租赁保证金本金外,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也无需向投资人支付任何经济赔偿/补偿,且投资人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出租方主张赔偿/补偿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合同履行过程中,租赁标的物被征收、征用或者拆迁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因合同解除给投资人或者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由投资人或者出租方自行承担,投资人或者出租方均不得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同时投资人应当按照出租方的要求将租赁标的物返还出租方。 4..投资人如进行改装或增设他物,不可损害建筑物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承重设施,费用由投资人负责。如因投资人违反施工安全管理规范而造成事故的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因此造成出租方损失的需赔偿实际损失。 5.投资人运营管理责任:(1)业态引入:文旅配套或健康管理服务或便民文创或餐饮管理(无油烟、无噪音污染)等经营活动。(2)投资人需全面负责公园配套养护及运营管理工作,具体包含公园区域保安执勤、环境卫生保洁、绿化日常管养、停车场、空地及全部安全生产责任,租赁期间必须严格保留公园原有公共属性与使用功能,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绿化用水由出租方提供原水,绿化抽水作业产生的电费、绿化养护所需人工、物料、抽水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公园运营产生的全部人工、物料、设备等费用,由投资人自行全额承担,出租方不再收取物业费。投资人须确保绿化苗木养护成活率不低于95%,保证苗木数量、品种只增不减,不得擅自删减、更换品种或减少数量,枯死、缺失苗木须及时按原品种、原规格补植到位。(3)动工时间须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实质性动工,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4)消防工程:投资人负责按照国家及地方消防技术标准,自行完成租赁物内部的一次消防(消防基础设施)及二次消防(内部装修消防)工程的设计、报建、施工、检测及验收,并取得合格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5)设施设备改造:根据规划业态需求,自行完成水电分离、水电接入、电力增容、供水量增容、排水排污、防水、隔油池改造、化粪池改造等市政和内部设施设备的新增设计、施工改造、维修维护等,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6)验收标准与流程①方案审核:以上所有改造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方案,必须提前报出租方书面批准。②安全鉴定:涉及结构安全的工程,须在施工前与完工后分别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安全鉴定,并出具合格报告。③合规施工:所有工程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并自行办理相关报建手续。④验收:装修提升改造完成后,提交完整的竣工图、主要材料合格证及质检报告。双方现场查验,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单》。对不合格项,投资人须限期整改至合格。(7)以上所有工程、鉴定及相关费用均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6.投资人如进行改装或增设他物,不可损害建筑物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承重设施,费用由投资人负责。如因承租方违反施工安全管理规范而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因此造成出租方损失的需赔偿实际损失。 7.投资人应自觉爱护和维护公共设施及环境卫生;租赁区域内投资人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可依法发布与自身经营业态相关的广告,不得发布其他第三方广告。投资人发布广告应符合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如需要报相关政府部门审批的,投资人应自行报相关部门审批,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8.资产处置原则:双方确认,在租赁期内,投资人为经营所需进行的装修、改造及增设的不可移动附属设施,均适用“来装去留”原则。租赁期满或协议提前终止后,投资人按上述约定义务投入形成的所有不可分割、不可移动的添附物(包括但不限于防水层、消防系统、电力增容设施、修复后的地面及地面附着物等)均无偿归出租人所有,投资人不得拆除或损坏。租赁期满后,投资人不续租的、或协议依法/依约、单方/双方解除的,自协议期满、解除之日起三十天内,投资人须将其可移动的设备、器具及其他自有物品全部搬离租赁场地。逾期未搬离的,视为投资人自动放弃上述物品的所有权及其他一切权利,出租方有权自行占有、清理、变卖或以其他方式合法处置,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投资人承担,出租方无需向投资人承担任何赔偿、补偿或返还责任。投资人在搬离前述物品前,必须足额结清应付租金、违约金、水电费、物业费等产生的全部应付款项与费用,经出租方书面确认款项结清后,投资人方可办理搬离。承租方未足额结清前述全部费用,出租方有权拒绝投资人搬离,并有权对租赁场地内投资人的可移动设备、器具等物品予以留置、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款项优先用于抵偿投资人所欠全部债务;不足抵偿的,出租方有权继续向投资人追偿。投资人搬离时,不得损坏、拆除、破坏租赁场地原有建筑结构、固定装修及附属设施,否则应承担修复费用及赔偿责任。 | ||||||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1、本意向投资人已向点击登录查看查阅了标的物的相关资料,且到标的物现场查看、了解并接受该标的物的全部现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于自己的风险后果,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2、本意向投资人接受公告中各项条款的要求,承租标的。 3、本意向投资人同意标的的承租价格不低于公告的挂牌价格,并同意以在竞价中的最后报价承租标的。 4、本意向投资人同意于公告截止时前递交交易保证金(到账为准),并按点击登录查看规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5、项目成交后,投资人同意按照公告的要求签署《成交确认书》(协议出租除外)、签订《租赁合同》、及交纳成交价款,并按本确认书的收费标准向点击登录查看支付服务费。 6、本意向投资人已认真阅读并承诺同意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上的所有条款,并对所查阅的标的相关资料严格保密。 7、本意向投资人保证报名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8、如本意向投资人有违反以上承诺或违反相关交易规则,自行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意点击登录查看按照有关交易规则进行违约处理。 9、点击登录查看作为服务方,对出租方和投资人的任何违约、违法行为不承担责任。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完税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需提供至少五名员工的社保缴纳证明。 3、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及重大违法事件发生(重大事故指财产损失在10万元以上,或造成1人以上重伤),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其法定代表人及控股股东非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为失信人员。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及重大违法事件发生(重大事故指财产损失在10万元以上,或造成1人以上重伤),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其法定代表人及控股股东非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为失信人员。意向投资人应根据本公司注册成立的时间,按以下规定提供相应期间的证明材料: (1)若公司注册成立时间已满三年或以上,需就上述要求提供 2023年、2024年、2025年共三个完整年度的相应证明或承诺。 (2)若公司注册成立时间未满三年,需就上述要求提供自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至本招租项目规定的资格审查截止日期为止的实际存续期间内的相应证明或承诺。 4、投资方的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20%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需出具近6个月内《个人征信报告》。个人征信报告需满足以下条件:无大额未结清不良负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不良征信信息。若上述自然人征信报告不符合要求,出租方有权拒绝投资方的承租申请,或要求投资方提供额外的履约担保(如保证金追加、第三方担保等),否则视为投资方不符合承租资格。 5、在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转租、分租、联合经营或以其他形式提供他人使用。 6、本项目不接受委托报名。 | |||||
| 报名提交材料 | 1、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等合法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印章的复印件。 2、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 ||||||
| 报名材料 | 企业或其他机构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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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权属情况:由五华国投公司委托管理;根据五华国投公司工作安排,该资产由其下属全资子公司点击登录查看负责全程运营管理,包括办理本次公开招租、签订租赁合同、租金收缴、后续租赁监管等全流程事宜,资产权属清晰,无任何权属纠纷。 2.租赁免租期:6个月,具体以签订租赁合同为准。 3.履约保证金:在签署《租赁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需交纳2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及2万元水电押金。 4.租金递增方式:前2年不递增,第3年在上一年租金标准基础上递增3%,第4年、第5年延续第3年调整后的租金标准收取;第5年末,出租方委托第三方专业资产评估机构重新开展市场租金价格评估,第6年及以后租赁期租金,按照评估时点的市场评估价与原合同最后一期租赁价格孰高原则确定;第8年在上一年租金标准基础上递增3%,第9年、第10年延续第8年调整后的租金标准执行;租金递增调整后,投资人需按调整后的金额足额缴纳当期租金,逾期未调整缴纳的,视为违约。 5.标的租赁用途:仅限国家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管规定及公园管理要求允许的合规经营业态,具体可结合公园公共属性,开展文旅配套、康养服务、便民文创、合规餐饮(无油烟、无噪音污染)等经营活动。承租期间必须严格保留公园原有公共属性与使用功能,保障市民正常休闲、游览权益,不得擅自改变资产建筑结构、主体功能及公园整体用途,严禁转租、分租、转借或以任何形式变相提供他人使用,需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兼顾商业运营效益与公园公共服务属性。 6.其他费用:资产装修保证金为10万元,在进场装修前5日内缴纳后方能入场装修。投资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保安、保洁及绿化管养等义务,不在收取物业费。投资人需按时足额结清经营活动、公园养护及装修改造产生的水费、电费、税费、垃圾处理费等全部费用,严格遵守国家税收及相关收费规定;未及时履行缴费义务产生的一切违约责任、滞纳金、经济损失,均由投资人自行承担,若因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投资人需全额赔偿。 7.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按年一次性支付。 8.是否有原租户:无原租户。 9.投资人须对桃源公园物业提升整体形象,对建筑物进行装修改造,绿化进行维护管养,提升改造投入资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同时提供提升改造优化的实施方案,报招租方审定通过后6个月内实施完毕。 9.标的其它情况:项目以现状进行租赁,出租方不承担移交前的任何修缮、改造义务,投资人需自行勘查确认资产现状,移交后相关维护责任由投资人承担。意向投资人一经报名,就视为完全认可并准确无误的清楚理解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的合同条款内容和招租公告的文本内容,并对此无异议。 10.标的暂未办理不动产产权证书,无消防验收相关手续、无竣工验收相关手续、无抵押、查封、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无权属纠纷,意向投资人在竞租前应充分了解标的租赁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后期经营所需投入的资金、设施设备、装修及办理相关证照等事项由投资人自行承担。请在报名前完成对资产的尽职调查,包括不限于办证情况、房屋状况等涉及经营的内容,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所存在的一切责任、风险及损失。确定租赁后,则默认对资产现状、瑕疵、业态及证照办理等内容了解并予以认可。成交后,投资人需按照相关规定完善消防安全等设施设备,确保场地消防安全符合相关规定。 请阅读完公告所有文字。 |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33万元 | |||||
| 保证金说明 |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 17:00:00 | ||||||
| 交纳注意事项 | 1、意向投资人须在公告截止日17:00时前将交易保证金汇达点击登录查看监管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之后,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投资人本单位(人)名下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不得使用其他账户代缴。务必在付款时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 | ||||||
| 账户信息 | |||||||
| 账户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滇池路支行 | ||||||
| 账号 | ****36050 |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 | ||||||
| 处置办法 | 一、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投资人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若非委托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补偿昆明产权交易公司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 1、意向投资人经本所确认为投资人后,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时限拒不签署交易合同; 2、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3、意向投资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投资人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投资人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投资人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投资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8、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投资人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或遴选程序的; 9、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投资人均不应价的; 10、意向投资人被确认为投资人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11、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人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2、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人或投资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人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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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挂牌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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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 |||
|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7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 |||
| 七、交易须知 | |||||
|---|---|---|---|---|---|
| 总则 第一条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公司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公司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公司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公司严格遵守《点击登录查看参与人信息保密管理办法》,保障参与人信息安全,维护参与人合法权益。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公司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点击登录查看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点击登录查看(www.fycqjy.com)为本公司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方通过点击登录查看平台参与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 本公司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公司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公司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为准)。意向投资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报名主体必须用报名主体名下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不得使用其他非报名主体名下账户代缴。务必在付款时按照提示正确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若因意向方使用其他账户代缴、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报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公司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公司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 本公司将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拨打电话;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随时注意查看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电话接通或手机短信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报名人)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保持手机通讯通畅。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公司将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六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方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公司按照公告和交易规则的要求,确认其中1家意向方符合签约条件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十七条 本公司按照点击登录查看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 交易成功后,本公司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十九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 |||||
| 八、风险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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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登录查看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称“本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本公司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本公司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本公司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本公司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本公司根据转让方(融资方、出租方、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本公司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本公司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本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本公司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中止和终结操作细则》。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本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本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本公司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本公司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本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对本风险提示书无异议的,请在阅知后予以确认。 | ||||
| 资产概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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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源公园占地总占地183.71亩,位于昆明市**** | |||
| 资产数量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
| 1.标的权属情况:由五华国投公司委托管理;根据五华国投公司工作安排,该资产由其下属全资子公司点击登录查看负责全程运营管理,包括办理本次公开招租、签订租赁合同、租金收缴、后续租赁监管等全流程事宜,资产权属清晰,无任何权属纠纷。 2.租赁免租期:6个月,具体以签订租赁合同为准。 3.履约保证金:在签署《租赁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需交纳2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及2万元水电押金。 4.租金递增方式:前2年不递增,第3年在上一年租金标准基础上递增3%,第4年、第5年延续第3年调整后的租金标准收取;第5年末,出租方委托第三方专业资产评估机构重新开展市场租金价格评估,第6年及以后租赁期租金,按照评估时点的市场评估价与原合同最后一期租赁价格孰高原则确定;第8年在上一年租金标准基础上递增3%,第9年、第10年延续第8年调整后的租金标准执行;租金递增调整后,投资人需按调整后的金额足额缴纳当期租金,逾期未调整缴纳的,视为违约。 5.标的租赁用途:仅限国家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管规定及公园管理要求允许的合规经营业态,具体可结合公园公共属性,开展文旅配套、康养服务、便民文创、合规餐饮(无油烟、无噪音污染)等经营活动。承租期间必须严格保留公园原有公共属性与使用功能,保障市民正常休闲、游览权益,不得擅自改变资产建筑结构、主体功能及公园整体用途,严禁转租、分租、转借或以任何形式变相提供他人使用,需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兼顾商业运营效益与公园公共服务属性。 6.其他费用:资产装修保证金为10万元,在进场装修前5日内缴纳后方能入场装修。投资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保安、保洁及绿化管养等义务,不在收取物业费。投资人需按时足额结清经营活动、公园养护及装修改造产生的水费、电费、税费、垃圾处理费等全部费用,严格遵守国家税收及相关收费规定;未及时履行缴费义务产生的一切违约责任、滞纳金、经济损失,均由投资人自行承担,若因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投资人需全额赔偿。 7.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按年一次性支付。 8.是否有原租户:无原租户。 9.投资人须对桃源公园物业提升整体形象,对建筑物进行装修改造,绿化进行维护管养,提升改造投入资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同时提供提升改造优化的实施方案,报招租方审定通过后6个月内实施完毕。 9.标的其它情况:项目以现状进行租赁,出租方不承担移交前的任何修缮、改造义务,投资人需自行勘查确认资产现状,移交后相关维护责任由投资人承担。意向投资人一经报名,就视为完全认可并准确无误的清楚理解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的合同条款内容和招租公告的文本内容,并对此无异议。 10.标的暂未办理不动产产权证书,无消防验收相关手续、无竣工验收相关手续、无抵押、查封、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无权属纠纷,意向投资人在竞租前应充分了解标的租赁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后期经营所需投入的资金、设施设备、装修及办理相关证照等事项由投资人自行承担。请在报名前完成对资产的尽职调查,包括不限于办证情况、房屋状况等涉及经营的内容,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所存在的一切责任、风险及损失。确定租赁后,则默认对资产现状、瑕疵、业态及证照办理等内容了解并予以认可。成交后,投资人需按照相关规定完善消防安全等设施设备,确保场地消防安全符合相关规定。 请阅读完公告所有文字。 |
| 交易须知 | |||
|---|---|---|---|
| 总则 第一条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公司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公司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公司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公司严格遵守《点击登录查看参与人信息保密管理办法》,保障参与人信息安全,维护参与人合法权益。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公司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点击登录查看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点击登录查看(www.fycqjy.com)为本公司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方通过点击登录查看平台参与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 本公司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公司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公司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昆明产权交易公司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为准)。意向投资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报名主体必须用报名主体名下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不得使用其他非报名主体名下账户代缴。务必在付款时按照提示正确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若因意向方使用其他账户代缴、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报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公司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公司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 本公司将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拨打电话;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随时注意查看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电话接通或手机短信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报名人)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保持手机通讯通畅。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昆明产权交易公司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公司将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六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方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公司按照公告和交易规则的要求,确认其中1家意向方符合签约条件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十七条 本公司按照点击登录查看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 交易成功后,本公司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十九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 |||
| 风险提示 | |||
| 点击登录查看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称“本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本公司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本公司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本公司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本公司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本公司根据转让方(融资方、出租方、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本公司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本公司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本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本公司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昆明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中止和终结操作细则》。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本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本公司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本公司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本公司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本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对本风险提示书无异议的,请在阅知后予以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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