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拉木县卫生服务中心医院食堂餐饮服务社会化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西藏日喀则2026年05月28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医院食堂餐饮服务社会化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59.04万元
服务需求:干部职工餐食供应、食堂日常运营管理、餐饮卫生安全保障、食堂配套设备维护等(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及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及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相关信用网站查询截图);
1.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响应,不允许将项目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有关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为准。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4】71号)
2.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执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5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6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餐饮服务相关内容)、《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
3.2具备专业的运营团队,从业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上岗,配备厨师、帮厨等专职人员,且能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与服务培训。
3.3拥有稳定、合规的食材供应渠道,能实现食材采购溯源,确保食材新鲜、安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00至18:30(北京时间)
现场报名:至点击登录查看提交报名材料,并获取采购文件。售价:850元/套,售后不退。
报名资料:法人需提供报名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需提供报名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日喀则市****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聂拉木发布》公众号上发布。
六、凡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