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镇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
全部类型福建莆田2026年05月28日
江口镇农贸市****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网上提问部分
问:福建省外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是否按照省外注册地要求执行。
答:福建省外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按照省外注册地要求执行。
问: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填0还是10万元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只在最后通用数据补正表中有免缴条款,整体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答:投标文件《投标函》中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按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100000.00元)填写;承诺函格式详见通用本附件2-3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及通用本补正数据表内容。
二、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23.18.1/ 18.2.1投标保证金中“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a.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b.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分;c.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 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 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下(含1000 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需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做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承诺函格式详见通用本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及通用本补正数据表内容。)。”更正为:“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a.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b.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分;c.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1)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 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 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下(含1000 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2)符合莆建管[2025]48号要求的:莆田市****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37.29.1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中“履约担保金额:/,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更正为:“履约担保金额:/,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支持政府投资项目对龙头企业等诚信企业按合同价的5%收取履约保证金,并鼓励以保函形式提交。(按莆建管[2025]48号执行若投标人为《莆田市****
3、依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执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
注:本答疑纪要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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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