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板桥镇、感城镇美好驿站项目及配套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变更公告
全部类型海南东方2026年05月28日
东方市****
公告
(招标编号:****)
一、内容:
原招标公告8.履约担保的要求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8.2履约担保形式:由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工程担保保证人应是在省内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并有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工程担保公司)。8.3履约担保期限: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取得竣工备案合格证之日止(最终履约担保期限以实际竣备日期为准)。
现变更为:8.履约担保的要求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8.2履约担保形式:中标人应当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8.3履约担保期限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取得竣工备案合格证之日止(最终履约担保期限以实际竣备日期为准)。
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
联系人:王工
电话:0898 -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