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来凤县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EPC项目第2次资审答疑(标段编号ESLF-202605FJ-004001001)
全部类型湖北恩施2026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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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中部分内容做出更正说明: 一、澄清内容: 1、将原公告中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更正为: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相关专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2、将原公告中 “3.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4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更正为 “3.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4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将原公告中 “3.2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②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分工对应的联合体成员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③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更正为: “3.2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当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最多不超过4 家(含4家);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③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⑤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二、其他 本澄清通知作为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资格预审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以澄清后的资格预审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