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安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购置消防车及消防装备器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河北张家口2026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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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关于购置消防车及消防装备器材项目 预算金额: ****.00 最高限价: ****.00 采购需求:购置泡沫消防车及随车器材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至 ****, 08:30-12:00-13:3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收费金额以中标金额为基准,中标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1.5%计取,中标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1.1%计取。 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5.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 6.本项目为远程异地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采购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7.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怀安县**** 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 联系方式: 曲海霄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曲海霄 电 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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