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寨乡渡口村蛋鸡养殖基地设施(EPC+O)招标公告(原标题:大寨乡渡口村蛋鸡养殖基地设施(EPC+O))
全部类型云南红河2026年05月28日
| 招标项目名称: | 大寨乡渡口村蛋鸡养殖基地设施(EPC+O)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 建设规模: | (1)新建钢架结构蛋鸡养殖鸡舍3栋,面积4128平方米;新建钢架结构饲料仓储车间1栋,面积864平方米;新建钢架结构鲜蛋分拣包装车间1栋,面积1152平方米;新建钢架结构设施辅助配套管理用房1栋,面积864平方米;新建钢架结构鸡粪风干储存库1栋,面积552平方米。(2)铺设PE供水管网3000米;蓄水池30立方米;建水泵房2个;污水处理管网2000米;建设无公害处理设施、配套安装电力设施等。(3)新建C30混凝土场地硬化2000平方米;建设室外消毒设施、隔离防疫设施1间等。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农林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17:3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监督部门:金平县**** |
| 备注: | 无 | ||
| 建设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经办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办公电话: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项目负责人: | 和涵琴 |
| 经办人: | 周雪欢 | ||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 标段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大寨乡渡口村蛋鸡养殖基地设施(EPC+O)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17:3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08:30 |
| 开标地点: | 金平县开标室1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989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 (1)设计工作内容:建设范围内的规划方案、施工图设计及有关报批、审批手续及施工过程、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提供合格的设计报告文件并取得相关单位的审查合格意见。 (2)工程施工工作内容:施工图设计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项目所需各项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3)运营管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本项目提供以运营需求为导向组织设计方、施工方的设计、建设时序和内容。运营方负责项目运营所需的生产设备(蛋鸡养殖设备及饲料加工、鸡粪处理等设备)投资以及采购并统筹项目资金计划、开发时序;组织实施项目建设范围内运营服务、经营性项目及活动策划;负责与招标人签订代运营协议,按时缴纳运营费用,确保运营期内收益能覆盖招标人为项目建设投入的本息,其他运营要求详见技术要求。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实施范围为准。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各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要求应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规定,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施工单位,且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3家,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
| 资质要求: |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具备在国家市****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证书应注册在本单位,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设计项目负责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含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含二级)或以上注册结构师及以上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企业,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含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在投标人企业,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待建)工程承诺。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4 年或 2025 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需提供报表附注);若成立不满三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若为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 号)规定,2023年度及之后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审计报表须赋予全国统一的验证码,否则不予认可。 信誉要求: 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08:30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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