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泾源县行政中心办公楼电梯采购项目-泾源县行政中心办公楼电梯采购项目
全部类型宁夏固原2026年05月28日
(1)履约验收主体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
□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第三方专业机构:
□专家:
□服务对象:
□其他:
(2)履约验收时间
按合同规定时间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组织专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合同完成后,由采购人代表和邀请专家进行项目验收
(5)履约验收内容
验收内容要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验收标准要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
(6)履约验收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与所投标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及相投标文件中提供服务一致,符合合同要求及其他。
(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
采购人应当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
2、签订验收报告。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3、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五)风险管控措施
(1)国家政策变化应对措施:根据国家及地方政策变化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进行调整
(2)实施环境变化应对措施:根据国家及地方政策变化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进行调整
(3)重大技术变化应对措施:根据国家及地方政策变化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进行调整
(4)预算项目调整应对措施:根据国家及地方政策变化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进行调整,必要时重新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依法调整该项目
(5)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应对措施: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令,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6)采购失败应对措施:根据国家及地方政策变化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进行调整,尽快重新组织
(7)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应对措施:根据国家及地方政策变化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进行调整
(8)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应对措施:向监督监管部门提交,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