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非机器管招投标】 邵东市桐江河流域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
全部类型湖南邵阳2026年05月27日
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邵东市桐江河流域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
|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09:00:00 | 开标时间 | **** 09: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
| 公告内容 | 邵东市桐江河流域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0D)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邵东市桐江河流域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0D)项目,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公告作如下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3.3 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勘察设计规范要求,并且最终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要求。 现更正为: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勘察设计规范要求,并且最终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所有施工设计图必须按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初步设计批复及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并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规定进行编制,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图备案,并为后续工程建设施工等过程提供服务。 采购部分质量标准:设备及材料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和相关要求,并经验收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招标文件中涉及该内容的作同步修改。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补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请各投标单位知悉,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邵东分局电话****。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南省邵阳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邵东市皮具工贸园32栋2楼; 联 系 人:李亚萍(项目负责人);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