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固定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全部类型湖南岳阳2026年05月27日
学校固定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为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摸清学校固定资产底数,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保障学校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账实相符、规范使用,我校拟对全校固定资产开展专项清查服务采购工作。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现将本项目采购需求向社会公众公示,广泛征求潜在供应商及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届满后将按政府采购流程开展后续采购工作。现将具体采购需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项目名称:学校固定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
2.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3. 项目预算:人民币150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本项目设最高限价,预算金额即为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
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6.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校内所有场地(含各教学楼、办公楼、功能室、宿舍、库房、户外设施点位等全部资产存放区域)
7. 服务周期及节点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全部清查盘点及系统数据初步完善工作;2026年10月30日前全面完成所有资产数据治理、标准化整改及归档工作,全程配合采购人完成验收、主管部门核查及后续整改工作。
8. 资金来源:学校财政专项资金,资金已落实
二、项目采购需求(服务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为学校全品类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数据资产专项清查治理服务,严格依据《关于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盘点和数据治理的通知》(湘财资函〔2025〕3号)、《关于做好无形资产和数据资产管理相关基础工作的通知》(湘财资函〔2025〕13号)文件要求开展工作。清查范围为单位名下所有存量资产,覆盖房屋构筑物、教学设备、办公设备、仪器仪表、文体器材、宿舍设施、后勤设备、家具用具、专用设备、各类无形资产及数据资产等全部入账及未入账存量资产,清查基准日以采购人最终通知为准。供应商需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完成清查盘点、账实核对、数据治理、条码管理、问题整改、成果交付等全套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全面实地盘点清查
供应商需安排专人对学校全部资产进行逐一实地清点、核查、登记,全面核实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时间、原值、使用部门、使用人、存放地点、使用状态(在用、闲置、损坏、报废、丢失)等核心信息,杜绝漏盘、错盘、重盘,全面摸清学校各类资产真实存量及使用现状,确保盘点全覆盖、无遗漏。
(二)账实核对与数据治理
对接学校现有固定资产财务台账、资产管理系统台账,开展双向核对工作,精准梳理账实相符、账多实少、账少实多、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等各类差异问题;严格按照省级资产数据治理规范,对存量资产、无形资产数据进行标准化梳理、纠错修正,统一资产分类、编码、名称规范,完善资产卡片缺失信息,清理冗余、错误数据,实现财务账、资产系统账、实物资产“三账相符”,全面提升学校资产数据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问题资产梳理与处置建议
全面排查学校闲置、报废、损毁、超期服役、低效使用资产,分类统计盘盈、盘亏资产明细,逐一核实问题成因;结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及省级资产清查相关规定,为采购人提供合规、可落地的资产处置、盘活、调剂、报废核销专项建议,协助整理资产处置所需全套佐证材料。
(四)资产条码标准化管理
按照国有资产标准化管理要求,为所有合规在用资产统一编制资产编码、打印粘贴专属资产条码标签,标签清晰标注资产名称、编码、使用部门、购置年份等关键信息,严格落实一物一码、码物对应,建立可视化、可溯源的标准化资产台账,适配省级资产管理核查要求,方便学校后续常态化资产管理。
(五)系统数据更新与对接
根据实地清查及数据治理结果,协助采购人全面更新校内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管理系统数据,完善电子资产卡片全部信息,同步更新各部门资产台账,彻底修正系统错漏、缺失数据,保障资产管理系统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完全匹配省级数据治理标准。
(六)出具全套清查治理成果资料
服务完成后,供应商需整理全套清查治理资料,出具正式、规范的《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及数据治理专项报告》,包含清查工作概况、资产总体情况、账实核对结果、资产结构分析、数据治理整改情况、现存问题汇总、资产管理优化建议、盘盈盘亏明细、报废资产明细、资产汇总台账等核心内容。同时提供全套电子台账、资产明细表格、清查影像资料、条码清单、数据治理整改佐证等成果文件,全程配合采购人完成主管部门核查、审计及项目验收工作。
(七)售后配套服务
项目验收合格后,提供12个月免费售后质保服务,其间免费提供资产台账咨询、数据修正答疑、小型数据微调、资产管理常态化指导等配套服务,随时配合采购人完成后续资产核查、资料补充、整改对接、上级部门抽检等工作。
(八)专项工作时限要求
1. 资产清查盘点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全校所有资产实地清查盘点工作,同步在学校资产管理系统中完整补充、完善资产存量信息,修正系统错漏数据,实现实物资产与系统数据初步匹配。
2. 资产数据治理阶段:严格落实湘财资函〔2025〕3号、13号文件要求,于****前全面完成所有资产、无形资产、数据资产的标准化治理、台账规范、差异整改、数据归档、系统优化等全部工作,确保学校资产数据完全达标省级管理规范。
(九)通用服务要求
1. 本项目为总价包干服务,供应商报价包含人工、设备、耗材、交通、条码制作、数据治理、报告编制、资料整理、税费、售后质保等所有相关费用,采购人无需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 全程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落实保密管理制度,严禁泄露、传播、使用项目开展过程中获取的学校财务信息、资产数据、台账资料、场地信息等所有涉密内容,所有现场服务人员须签订保密承诺书,项目结束后彻底清理涉密数据及资料,杜绝信息外泄。
3. 清查及治理工作需配合学校教学作息时间,不得影响正常教学、办公秩序,现场作业全程服从学校管理安排。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否则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转包: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实施条例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及开展本项目所需的配套设施条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违法违纪及不良信用记录,社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需提供官网查询截图佐证。
3. 具备专业的资产清查盘点、资产数据治理、无形资产规范化梳理工作能力,拥有健全的服务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及保密管理制度,能够熟练落实省级资产清查及数据治理相关工作要求,可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
四、综合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严格遵循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服务类项目评分规则,价格分占比20%。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候选供应商,总分相同则报价低者优先。具体评分标准如下所示:
(一)服务方案与技术实力(35分)
1. 整体服务方案(5分):针对本项目及省级文件要求,制定完整、贴合学校场景的清查治理实施方案,包含工作流程、人员部署、进度计划、质量管控、难点应对、保密措施、时限管控等内容,方案科学完善、针对性强得4—5分;方案完整、基本可行得2—3分;方案简略、针对性不足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2. 数据治理与系统优化方案(20分):熟悉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无形资产、数据资产治理规范,具备专业的数据核对、纠错、标准化治理、系统优化实施方案,方案贴合本项目需求、可落地性强得16—20分;方案基本合格得8—15分;方案不完善、针对性弱得1—7分;未提供不得分。
3. 成果交付与售后保障(10分):成果交付清单完整、专项报告编制规范,售后质保体系完善、响应及时、服务到位,完全满足项目验收及后续管护需求得8—10分;售后保障基本齐全得4—7分;售后方案简略、不完善得1—3分;未提供不得分。
(二)供应商业绩实力(25分)
1. 同类项目业绩(20分):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1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固定资产清查及数据治理同类服务业绩得10分,最高20分。(需提供完整合同、验收证明佐证,资料不全不计分,重复项目不累计计分)
2. 企业资质认证(5分):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一项得2.5分,最高5分。(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及官网查询佐证,否则不计分)
(三)项目团队配置(20分)
1. 项目负责人资历(8分):项目负责人具备同类资产清查、数据治理项目管理经验,提供任职证明或项目履职佐证材料得8分,无佐证不得分。
2. 现场团队配置(12分):现场服务团队人员配置充足、分工清晰、专业匹配度高,具备丰富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及数据治理作业经验,团队配置完善得9—12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5—8分;人员配置不足、专业度欠缺得1—4分。
(四)投标报价(20分)
本项目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得分,以满足采购需求且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最低磋商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报价得分计算公式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供应商有效报价)×20。此句无错误。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项目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评审过程中杜绝恶性低价、异常低价响应。
五、报名及响应文件相关要求
(一)报名截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17:00,逾期不再接受供应商报名。
报名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在截止时间前,将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信用查询截图等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后,现场报名(学校办公楼207)。
(二)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要求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0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2. 递交地点:学校办公楼207室
3. 文件要求:响应文件需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一式叁份(正本1份、副本2份),所有文件密封包装、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处加盖骑缝章,未按要求密封、盖章的视为无效响应。
4. 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截止后现场开启磋商评审。
六、其他事项
1. 本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潜在供应商可对本采购需求提出书面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2. 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参与资格,列入不良合作名单,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采购人有权根据公示反馈意见,对本采购需求进行优化调整,最终以正式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4.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充分了解项目实际情况,自行承担踏勘风险及费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