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海子区域休憩广场文化主题景观墙(景区特色打卡点)改造项目招标公告(原标题:甘海子区域休憩广场文化主题景观墙(景区特色打卡点)改造项目)
全部类型云南丽江2026年05月27日
甘海子区域休憩广场文化主题景观墙(景区特色打卡点)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甘海子区域休憩广场文化主题景观墙(景区特色打卡点)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1.152563 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甘海子区域休憩广场文化主题景观墙(景区特色打卡点)改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甘海子区域休憩广场文化主题景观墙(景区特色打卡点)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甘海子区域休憩广场文化主题景观墙(景区特色打卡点)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至 2025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含四表一注)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如公司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须加盖公章)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3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 年 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证明或承诺函):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或相关情况说明;
1.5 磋商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
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相关惩戒期限已满的除外);
1.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
问题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进行现场查询,有不良
信用记录的报价申请将被拒绝;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3.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
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5本项目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5 月 2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6 月 02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6 月 09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古城区****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6 月 09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古城区****
七、其他
点击登录查看
甘海子区域休憩广场文化主题景观墙
项目编号:****
甘海子区域休憩广场文化主题景观墙(景区特色打卡点)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完税证明或缴纳证明或承诺函);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或相关情况说明;
1.5 磋商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相关惩戒期限已满的除外);
1.6 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进行现场查询,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报价申请将被拒绝;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3.3 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5 本项目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盖公章;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和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时间:2026 年 6 月 9 日 14 时 30 分—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6 年 6 月 9 日 15 时 00 分
提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五、开启
时间:2026 年 6 月 9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如有其它网站转载公告,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自觉维护市场环境,坚决杜绝串标、围标行为。若在招标过程中或在中标后提供服务过程中,被发现投标单位存在疑似围标、串标、借用资质等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丽江市招标办和其他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相关材料。
3.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计费基数,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 号)的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丽江市****
联系人:和荣涛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古城区****
联系人:和丽花
联系方式:0888 -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纪检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丽江市****
联系人:和荣涛
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古城区****
联系人:和丽花
电话:0888 - ****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