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机器管招投标】 宁远县棚户区改造泠南安置小区二期建设项目
全部类型湖南永州2026年05月26日
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宁远县棚户区改造泠南安置小区二期建设项目 | ||
|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09:00:00 | 开标时间 | **** 09: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
| 公告内容 | 宁远县棚户区改造泠南安置小区二期建设项目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对宁远县棚户区改造泠南安置小区二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澄清、说明如下: 一、对投标人疑问回复: 问题1. 招标工程量清单:室外附属工程-清单第六条“成品垃圾处理站(无规格型号,暂按送审价)”,请公示送审价供投标人参考。 回复1:此项内容已删除,已重新上传工程量清单。 问题2. 本项目是否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26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的通知(湘建价建〔2026〕20号文),请明确。 回复2:该通知自****起执行。执行之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总承包合同)的工程,仍按原招标文件的规定或施工合同(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执行。合同约定不明确的,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以上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调整和修改,其他内容不变。若本公告与原发布的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公告及答疑澄清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宁远县****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 项目负责人:朱伍军(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吴清、徐曦(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永州市**** 地 址:宁远县****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