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关于选聘金月湾旅游度假区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咨询指导单位的招标公告(原标题:东方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关于选聘金月湾旅游度假区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咨询指导单位的公告)
全部类型海南东方2026年05月25日
关于选聘金月湾旅游度假区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咨询指导单位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金月湾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我局拟选聘金月湾旅游度假区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咨询指导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
二、项目名称
金月湾旅游度假区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咨询指导工作
三、项目地点
东方市****
四、项目概况
为金月湾旅游度假区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提供以下咨询指导服务:
(一)开展现场调研,提交度假区整改提升工作方案,并为创建工作提供咨询指导服务。
(二)指导度假区完成景观、服务设施等项目建设,达到《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26358-2022)《海南省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省级旅游度假区标准要求。
(三)指导度假区完成现场基础管理及服务团队建设,达到等级标准要求。
(四)指导度假区完成现场评审文件的收集、编制、成册及归档工作。
(五)协助度假区开展申报所需汇报材料的编制、制作成册及申报操作工作。
(六)指导度假区做好迎接评审、整改及暗访的各项工作。
(七)本项目预算金额为45万元。
五、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相关咨询指导经验和业绩的企业。
(三)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报名材料及要求
(一)报名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二)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自行声明。
(三)单位简介、相关资质及工作业绩材料。
(四)提交业绩、报价函及服务方案等材料:提供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或AAAA级及以上景区、AAA级景区相关咨询服务业绩;报价函应密封提交,明确总报价金额(含税),报价为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最终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报价超出项目预算金额(45万元)的,视为无效报价;服务方案。(详见附件)
(五)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六)报名单位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资料准确、详细、清晰可辨。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所提交资料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
(七)除提交1份密封报价函外,其他材料需提交一式六份(一正五副),均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无需密封,文件封面应注明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码。
七、选聘办法
选聘工作由我局组织召开会议,对报名并提交资料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一)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单位不足3家,本次选聘终止。
(二)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单位为3家及以上,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评审小组依据《金月湾旅游度假区****
(三)若综合得分相同,则根据综合考量确定中选单位。
本次选聘结果将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公示2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与中选单位签订正式咨询服务合同。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至5月27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予以拒收;
(二)报名地点:东方市****
(三)联系电话:****。
九、异议处理
报名单位对选聘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我局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同本公告第八条。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东方市人民政府网
附件:金月湾旅游度假区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咨询指导单位综合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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