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贵港鹿钦高速西外环服务区后勤服务采购(GXGGZC2026-X3-1-94-XYGC)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广西贵港2026年05月25日
公告详情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贵港鹿钦高速西外环服务区后勤服务采购
(GXGGZC2026 - X3 - 1 - 94 - XYGC)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GXGGZC2026 - X3 - 1 - 94 - XYGC)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贵港鹿钦高速西外环服务区后勤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9.9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确定1名供应商为采购人管辖下的贵港鹿钦高速西外环服务区提供后勤服务,服务包括安保、保洁和零星维修等。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贵港鹿钦高速西外环服务区后勤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贵港鹿钦高速西外环服务区后勤服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且经营本次采购服务的响应人,响应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4.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
6. 响应人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完全响应询比采购文件"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7. 被采购人暂停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不能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
8. 响应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9. 响应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况;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5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5 月 28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文件。请携带以下资料前往点击登录查看(南宁市****点击登录查看,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东盟商务区支行,银行账号: 7**** 001),供应商须在汇款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项目编号及用途(如"获取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 3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5 月 29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南宁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5 月 29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南宁市****
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纪检监督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贵港市****
联系人:罗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南宁市****
联系人: 黄弋珊
电 话: 0771-****(分机号628)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贵港鹿钦高速西外环服务区
后勤服务采购(GXGGC2026 - X3 - 1 - 94 - XYGC)采购公告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贵港鹿钦高速西外环服务区后勤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石化
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贵港石油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
实施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GGC2026 - X3 - 1 - 94 - XYGC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贵港鹿钦高速西外环服务区后勤服务采购
采购需求:确定 1 名供应商为采购人管辖下的贵港鹿钦高速西外环服务区提供后勤服务,服务包括
安保、保洁和零星维修等。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1 年。
预算金额(控制价):49.9 万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且经营本次采购服务的响应人,响应人应满足以下
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 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
court.gov.cn/)等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
购活动;
- 响应人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完全响应询比采购文件“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 被采购人暂停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
期内)不能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
- 响应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 响应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况;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三、获取采购文件
- 获取时间:2026 年 5 月 25 日至 2026 年 5 月 28 日,每天 9:00 至 12:00,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获取方式(二选一):
(1)现场获取文件。请携带以下资料前往点击登录查看(南宁市****
①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 身份证明(根据获取人身份提供):
1)法定代表人获取: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获取: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及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可参考公告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网上获取文件。请供应商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163.com),并在邮件中写清楚联系人及电话:
①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② 身份证明(根据获取人身份提供):
1)法定代表人获取: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委托代理人获取: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及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可参考公告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③ 采购文件工本费转账底单。
如未能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而造成无法联系供应商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采购文件工本费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户名:点击登录查看,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东盟****
- 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 300 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 年 5 月 29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南宁市****
- 响应文件提交方式(二选一):响应文件可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或由响应人现场递交。
3.1 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响应文件的响应人,请遵守以下约定:
(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 9:00~12:00,15:00~17:00。响应文件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响应人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后果由响应人自负。
(2)响应人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的时间。为确保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响应文件,并尽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1 日送达。
(3)响应人在按照询比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同时在包裹中单独提交《邮寄响应文件声明函》(详见公告附件)。如响应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4)响应人邮寄快递包裹且快递包裹显示签收后,须第一时间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收件人,以确保采购代理机构已收到快递包裹。否则一切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
收件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1 - ****(转 628)
(6)响应文件密封性检查。
截标后,参与现场投标的响应人(或监督人员或评标委员会)对响应文件密封性进行签字确认。
(7)关于响应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① 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审期间与响应人取得联系,做好评审过程中响应人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补正等工作,响应人必须按照《响应报价一览表》要求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电话和联系方式。
② 如响应人未按上述要求填写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审期间无法与响应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补正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3.2 通过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正常参与投标即可。
五、其他补充事宜
- 响应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采购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天前书面通知(《弃标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通过邮件发函至****@163.com)。
- 本项目不接受未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人参与询比采购。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玖佰元整(¥4,900.00)。
响应人可自主选择以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响应人的银行账户转出,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户名:点击登录查看,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南宁市桃源支行,银行账号:6****】: 采用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形式的,响应人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注:采购项目如有多个标段且响应人投多个标段的,建议按标段分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便后续办理退还手续)。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点击登录查看网(http://www.gxxyzx.com/)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点击登录查看纪检监督室。
八、采购咨询
-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贵港市****
联系方式:罗工,****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南宁市****
联系方式:黄弋珊,0771-****(分机号628)
点击登录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