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前湾新区光储充一体化建设项目(海创产业园新能源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波前湾新区光储充一体化建设项目已由宁波前湾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405-33****-847061备案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创产业园新能源提升改造项目Ⅰ、Ⅱ、Ⅲ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工程分为三个标段,I标段包括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新能源提升改造工程直流侧容量为622.08KWp,交流侧容量610kW;通用机场新能源提升改造工程直流侧容量为637.44KWp,交流侧容量560kW;数字经济产业园四期新能源提升改造工程直流侧容量为648.96KWp,交流侧容量650kW;II标段包括海慧园新能源提升改造工程直流侧容量为92.16KWp,新建2台480kW群控,20台快充,交流侧容量100kW;数字经济产业园二期新能源提升改造工程直流侧容量为1102.08KWp,交流侧容量940kW;数字经济产业园三期新能源提升改造工程直流侧容量449.28KWp,交流侧容量370KW,新建1台120kW快充,20台7kW慢充;III标段包括战略新兴产业园D区块新能源提升改造工程直流侧容量为122.88KWp,交流侧容量110kW;沪甬一期新能源提升改造工程直流侧容量337.92KWp,交流侧容量350kW;沪甬二期新能源提升改造工程直流侧容量为330.24KWp,交流侧容量320kW;管理委员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直流侧容量为284.16KWp,交流侧容量250kW。海拓园新能源提升改造工程直流侧容量为410.88KWp,交流侧容量380kW;前湾新区分局交巡警大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直流侧容量为198.4KWp,交流侧容量185KW。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杭州湾新区。
2.2本次招标范围:
Ⅰ标段:Ⅰ标段范围施工图内的光伏方阵布置、逆变汇流、支架支墩、光伏并网柜、交流配电箱、通讯箱、防雷接地、环境监测系统、光伏钢结构车棚相关附属工程施工及运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Ⅱ标段:Ⅱ标段范围施工图内的光伏方阵布置、逆变汇流、支架支墩、光伏并网柜、交流配电箱、通讯箱、防雷接地、环境监测系统、光伏钢结构车棚、室外充电桩以及相关附属工程施工及运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Ⅲ标段:Ⅲ标段范围施工图内的光伏方阵布置、逆变汇流、支架支墩、光伏并网柜、交流配电箱、通讯箱、防雷接地、环境监测系统、光伏钢结构车棚以及相关附属工程施工及运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Ⅰ标段建安工程造价****元,Ⅱ标段建安工程造价****元,Ⅲ标段建安工程造价****元
2.3计划工期:Ⅰ标段、Ⅱ标段、Ⅲ标段各180日历天。
2.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2.5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前湾新区光储充一体化建设项目(海创产业园新能源提升改造项目)Ⅰ标段(施工)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6.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经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检索确认,存在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以下简称“行贿犯罪”)生效判决记录的;(2)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人民法院行贿犯罪的生效判决文书的;(3)经司法机关(法院、检察、公安)核实存在生效行贿犯罪判决的;(4)经其他途径确认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并附中国裁判文书网 “单位全称 + 曾用名(如有)”/“姓名 + 身份证号” 检索截图(需显示检索时间、检索关键词、无对应犯罪记录结果)。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
8.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在“信用浙江”网站(网址:https://credit.zj.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专用资格条件
9. 投标人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任意一期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和承装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10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到本招标项目最小标段工程造价60%及以上(即****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业绩具体要求以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所载规模为准,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仅指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11.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12.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13.其他:1)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1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1类),其余人员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2类或C3类)。
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宁波前湾新区光储充一体化建设项目(海创产业园新能源提升改造项目)Ⅱ标段(施工)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6.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经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检索确认,存在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以下简称“行贿犯罪”)生效判决记录的;(2)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人民法院行贿犯罪的生效判决文书的;(3)经司法机关(法院、检察、公安)核实存在生效行贿犯罪判决的;(4)经其他途径确认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并附中国裁判文书网 “单位全称 + 曾用名(如有)”/“姓名 + 身份证号” 检索截图(需显示检索时间、检索关键词、无对应犯罪记录结果)。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
8.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在“信用浙江”网站(网址:https://credit.zj.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专用资格条件
9. 投标人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任意一期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和承装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10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到本招标项目最小标段工程造价60%及以上(即****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业绩具体要求以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所载规模为准,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仅指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11.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12.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13.其他:1)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1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1类),其余人员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2类或C3类)。
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宁波前湾新区光储充一体化建设项目(海创产业园新能源提升改造项目)Ⅲ标段(施工)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6.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经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检索确认,存在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以下简称“行贿犯罪”)生效判决记录的;(2)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人民法院行贿犯罪的生效判决文书的;(3)经司法机关(法院、检察、公安)核实存在生效行贿犯罪判决的;(4)经其他途径确认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并附中国裁判文书网 “单位全称 + 曾用名(如有)”/“姓名 + 身份证号” 检索截图(需显示检索时间、检索关键词、无对应犯罪记录结果)。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
8.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在“信用浙江”网站(网址:https://credit.zj.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专用资格条件
9. 投标人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任意一期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和承装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10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到本招标项目最小标段工程造价60%及以上(即****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业绩具体要求以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所载规模为准,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仅指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11.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12.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13.其他:1)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1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1类),其余人员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2类或C3类)。
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7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09时30分】。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宁波前湾新区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宁波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大厦A座11楼1133室
联系人:周丙海(项目负责人)、汤幸杰、孙丽琴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宁波前湾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