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机器管招投标】 汉寿县城市供水管网改造项目(二期)
全部类型湖南常德2026年05月25日
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汉寿县城市供水管网改造项目(二期)-澄清公告 | ||
|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09:00:00 | 开标时间 | ****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 23:59:59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 **** 23:59:59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
| 澄清公告内容 | 汉寿县城市供水管网改造项目(二期) 答疑澄清公告(一)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对汉寿县城市供水管网改造项目(二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答疑如下: 1、问:招标文件中资格及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供水管道直径,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中未体现供水管道直径的,是否可以提供清单图纸或者业主证明作为佐证材料 答:类似工程业绩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商务部分评审的奖项、业绩规定执行,清单图纸或者业主证明不能作为佐证材料。 2、问:市**** 答:本项目为市政公用工程供水工程,业绩指标证明依据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商务部分评审的奖项、业绩规定执行。 3、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和澄清文件为准,其他事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澄清文件后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汉寿县****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常德市**** 联系人:李朦 电 话:**** | ||
| 澄清后招标公告内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