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信息】江门市新会区中医院服务项目采购邀请函(医疗责任保险)(第二次)
全部类型广东江门2026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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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邀请函(第二次)
点击登录查看现对院内自主采购的项目发出采购邀请,请由本院采购管理委员会参照院内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组织本次采购工作。现邀请合格商家就以下项目内容前来报名。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预算金额(人民币 元)|服务期|
|—-|—-|—-|
|医疗责任保险|350,000.00|1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保险经营许可证及相关资质证明资料,承保范围须包括医疗责任保险。(以上证明资料须在有效期内)
(二)信誉良好,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
(四)承诺为本项目配备专门的售后服务小组。小组成员除一般的保险理赔人员外,还须有医学、法律相关专业的人员。(须提供承诺函和人员资质佐证材料)
公众号:新会中医院
(五)承诺在采购人有要求时,能按要求派员参加医疗纠纷调解,不推诿。(须提供承诺函)
三、报名登记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登记方式
1.报名登记起止时间:****至5月28日。
2.报名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在报名登记起止时间内,将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所需资料的扫描件(证件可为复印件或扫描打印、承诺函格式自拟,经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和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成功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并经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审核资料符合要求后,即视为报名成功。
3.联系方式:咨询电话:****(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联系人:冯小姐、刘先生。联系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惠民东路47号(邮编:529100)。电子邮箱:****@126.com。
(二)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以电子邮箱的送达时间为准。
2.报名时所提供资料的纸质版原件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在组织评审时带至现场供查核和存档用。现场未能提供纸质版原件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供应商的报价。
3.评审的时间和地点:将在采购邀请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举行,具体会议时间和地点将通过供应商所预留的联
公众号:新会中医院
系方式进行电话、电子邮件通知。请已报名的供应商留意回复的通知。
4.具体评审方式和要求详见本项目的《供应商须知》。
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将在采购邀请结束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免费发放。
附件: 1. 电子邮件格式(参考)
2. 采购需求(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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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新会中医院
附件1
电子邮件格式(参考)
邮件主题的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
邮件正文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以采购邀请函上的为准)
供应商全称:
授权代表姓名:
联系手机号:
电子邮箱:
附件:
以PDF格式或ZIP、RAR 等压缩格式上传
附件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
附件2
采购需求(参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责任保险|
|项目预算|350,000.00元(项目最高限价)|
|项目标的|提供医疗责任保险服务一年。|
二、商务要求
1.主要商务要求
1.1标的提供的时间:合同(或本项目的保单)生效之日起一年。
1.2标的提供的地点:“来省江门市****
1.3供应资格要求:
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业务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保险经营许可证及相关资质证明资料,承保范围须包括医疗责任保险。
1.3.2.信誉良好,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3.3.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1.3.4.承诺为本项目配备专门的信后服务小组。小组成员除一般的保险理赔人员外,还须有医学、法律等相关专业的人员。
1.3.5.承诺在采购人有要求时,能按要求派员参加医疗纠纷调解,不推诿。
1.4付款方式:采购人根据保险行业规定及双方谈判约定的方式,一次性支付应支付总额的100%,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合法合规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1.5.验收要求:(1)依照采购需求、响应文件的承诺,以及双方谈判后的约定执行。(2)如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双方的谈判内容没有特别说明,则按国家、地方或行业(特别注明者优先)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执行。
2.其他服务要求
|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2.1|保险类别须包含主险(医疗责任险)和附加险(医疗意外外险)。|
| |2.2|报价要求:(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以人民币报价。(2)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商需求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采购人不再支付除此之外的其它任何费用。|
| |2.3|保险期限(服务期):12个月,开始日期以保单为准。|
| |2.4|主险(医疗责任)|
| |2.4.1|服务期内累计赔偿限额:不少于人民币150万元。|
| |2.4.2|服务期内每人每次赔偿限额: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其中,鉴定费用不少于人民币2万元,法律费用不少于人民币5万元,精神损害费用不少于人民币5万元;|
| |2.4.3|单次免赔额不高于人民币2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 |2.5|附加险(医疗意外外险):|
| |2.5.1|服务期内累计赔偿限额:不少于人民币40万元;|
| |2.5.2|服务期内每人每次赔偿限额:不少于人民币8万元;|
| |2.5.3|单次免赔额不高于人民币2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 |2.6|参考数据:投保人数:600人,投保床位数:750床(院本部+葵湖院区)|
| |2.7|承诺在保险事故或医疗纠纷发生、经检验保险人报案后,供应商标出的服务人员要到现场协助被保险人处理时,能代表被保险人的利益进行调解防御。|
| |2.8|熟悉在江门市区域医疗责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医疗行业情况,具有丰富的二级或以上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相关服务经验者优先。(供应商提供投保的医疗机构的信息供参考)|
注:
### 公众号·新会中医院
- 一审一校:刘庭恩
- 二审二校:崔翠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