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2026年“桥城美业”职业技能培训示范项目培训机构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贵州黔南2026年05月23日
为全面落实“技能照亮前程”专项行动,根据省级开展示范培训工作要求,近期将实施黔南州2026年“桥城美业”职业技能培训示范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邀请三家及以上培训机构进行比选,从中选择1家培训机构承担该项目工作。现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参与比选。
一、项目服务内容
围绕“标准化课程、实操化教学、订单式输送、品牌化输出”的示范模式,聚焦培训体系创新、技能评价标准升级、就业服务闭环构建,培养一批技能精湛、服务规范、市场青睐、具备良好职业发展潜力的美业专业人才,重点覆盖美容、美发、美甲、化妆(形象设计)等市场需求旺盛的工种,树立黔南美业培训新标杆。第一期完成120人培训任务(以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为准)。
二、主要服务需求
(一)强化过程监管。严格执行培训全过程监控和考勤管理制度,落实培训质量管理“五看法”,务必加强训后跟踪服务,动态掌握学员就业状态。确保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不少于培训要求的人数,切实提升培训实效性。
(二)负责按要求对报名参训的学员身份进行初审,制定有针对性规范合理的教学计划、课程安排表,准备机构资质、教师资质和学员报名花名册在开班前5个工作日报采购人审批和备案。
(三)负责安排培训场地。
(四)培训开班前1天将培训场地布置完毕,调试好视频监控等设备后向采购人报备。培训结束后将培训期间的影像刻录成光盘或U盘或硬盘等存储设备交给采购人,并保留好培训实施过程的影像、图片等相关资料。
(五)负责组织培训教学工作。
(六)负责按要求对学员进行教学管理。每日严格执行学员按时签到和签退的考勤制度,严禁代签、补签等现象。
(七)加强学员的安全管理。培训过程中,要对学员开展交通安全、疾病疫情防控、用电安全、用火安全、用水安全、食品安全、心理健康等知识的培训,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情况处置预案,并对培训期间学员的安全负责。
(八)特殊情况提前告知。在培训开展过程中,如遇特殊、紧急情况需要调整培训时间、场地、教师、课程等内容的,需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告知培训组织单位和采购人,并经采购人批准。
(九)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十)本项目因性质特殊,成交供应商须保证在合同履约期间在黔南州内安排有固定培训地点,并配置有培训理论教室、培训实操教室、视频监控、培训教学的设施设备等必备培训硬件环境。
三、响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三)培训资质相关材料。
1.公立院校(如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等):须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①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机构编制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类别证明材料;②提供未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说明: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职业技能培训相关办学证明材料。
(四)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诚信资格要求:
1.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比选,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2.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比选,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相关要求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2.服务方案以及服务清单、服务承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培训目标方案,方案内容包括:①政策要求及项目背景理解,②培训目标,③培训整体方案,④培训计划:培训课程安排、培训形式(如线下面授、实操实训、案例教学、互动教学)、考评标准、培训场地配置等。
3.类似业绩相关资料,提供2025年1月以来开展的美容、美发、美甲、化妆(形象设计)类职业技能培训相关业绩资料。
4.供应商管理及师资力量。
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响应文件均须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不得使用活页夹等可拆卸方式装订。响应文件逐页标注页码并提供目录,响应文件必须逐页加盖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二)报价。
1.项目预算资金:41万元。本项目须按照贵州****
2.本项目采购所需的服务数量(培训后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不能事先具体确定,且须执行统一价格标准,本项目中的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供应商无需报价,按给定价格响应即可。
五、评审标准
六、递交资料事宜
时间:****至5月28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
七、比选结果公布
在各供应商均符合要求的情况下,采取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高者中标。我单位将通过书面或电话正式告知中标的供应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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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
| 项目评分标准 | ||
| 评审分项 | 分值 | 子项目及分值 |
| 服务方案 | 5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的项目理解与培训目标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包括:①政策要求及项目背景理解,②培训目标,③培训整体方案。不提供不得分。 评审要求: (1)方案内容完整,清晰有条理,与本项目的实际特点相适应,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5分; (2)方案内容完整,条理比较清晰,与本项目的实际特点相对适应,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 (3)方案内容完整,条理基本清晰、与本项目的实际特点基本适应,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 (4)方案内容基本齐全,条理基本清晰、与本项目的实际特点基本适应,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 (5)方案内容不齐全,条理不清晰、与本项目的实际特点不适应,较少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 |
| 培训计划 | 10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的培训计划进行评审,方案内容包括:培训课程安排、培训形式(如线下面授、实操实训、案例教学、互动教学)、考核标准、培训场地配置。不提供不得分。 评审要求: (1)方案内容完整,清晰有条理,与本项目的实际特点相适应,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10分; (2)方案内容完整,条理比较清晰,与本项目的实际特点相对适应,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得8分; (3)方案内容完整,条理基本清晰、与本项目的实际特点基本适应,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 (4)方案内容基本齐全,条理基本清晰、与本项目的实际特点基本适应,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 (5)方案内容不齐全,条理不清晰、与本项目的实际特点不适应,较少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 |
| 类似业绩 | 30 | 1.类似业绩情况:供应商提供2025年1月以来开展的美容、美发、美甲、化妆(形象设计)类职业技能培训相关业绩资料,每提供一个有效培训业绩得2分,本项满分10分。不提供不得分。 评审要求:提供培训合同(培训合作协议)或受相关部门审批的培训开班计划申请表或相关单位委托开展培训的通知文件,少量的社会化培训班次也可作为培训业绩证明材料。 2.培训经验:2025年1月以来开展的美容、美发、美甲、化妆(形象设计)类职业技能培训人数: (1)培训总人数达>300人得20分; (2)250人≤培训总人数达≤300人得15分; (3)200人≤培训总人数达<250人得10分; (4)150人≤培训总人数达<200人得5分; (5)1人≤培训总人数达<150人得2分。 本项满分20分。 评审要求:提供培训人数真实性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培训花名册作为佐证材料。 |
| 培训取证率 保障 | 20 | 供应商于2025年至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开展的美容、美发、美甲、化妆(形象设计)类职业技能培训在合计培训人员数不少于50人(含)前提下,培训人员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取证率≥90%得20分,90%>培训取证率≥85%得15分,85%>培训取证率≥80%得10分,80%>培训取证率≥75%得5分,75%>培训取证率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培训取证率承诺函(承诺函中的内容至少包括培训人数、取证人数、培训取证率,以及对以上信息真实性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附上参加培训人员名单、第三方出具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名册或培训人员结业情况表(至少含培训人员名字、身份证号、是否取得证书等信息),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成交后采购人有权进行真实性审核。 |
| 就业岗位 | 20 | 1.就业合作用人单位情况:供应商提供2025年1月-2026年4月与美容、美发、美甲、化妆(形象设计)类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就业等相关协议情况,岗位情况需按月更新,(合作美容、美发、美甲、化妆(形象设计)类用人单位每月向供应商提供用工需求人数不少于50人的)。 (1)有效签订用人单位数≥15家得20分; (2)10家≤有效签订用人单位数<15家得15分; (3)5家≤有效签订用人单位数<10家得10分; (4)1家≤有效签订用人单位数<5家得5分; 评审依据:提供与美容、美发、美甲、化妆(形象设计)类用人单位签订相关就业协议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
| 管理及师资 力量 | 10 | 1.管理人员: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置有项目总负责人、教学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后勤负责人、培训班带班班主任,配置齐全且人员符合要求的得5分,每缺少1个岗位人员扣1分,扣到0分为止。(配置人员不得重复) 评审要求:提供配置人员清单(清单内容至少含有配置人员名字、对应担任的岗位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2.培训师资力量: 供应商培训团队人员中具有美容、美发、美甲、化妆(形象设计)类三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以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且具有教师资格证或教师培训合格证,每提供一名人员得1分,最高得5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 评审要求: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
| 供应商管理 制度 | 5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比选需求制定的供应商管理制度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包括:①培训教学管理制度、②学员管理制度、③教师管理制度、④财务及安全管理制度、⑤档案管理制度方案。不提供不得分。 评审要求: (1)方案内容完整,清晰有条理,与本项目的实际特点相适应,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5分; (2)方案内容完整,条理比较清晰,与本项目的实际特点相对适应,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 (3)方案内容完整,条理基本清晰、与本项目的实际特点基本适应,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 (4)方案内容基本齐全,条理基本清晰、与本项目的实际特点基本适应,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 (5)方案内容不齐全,条理不清晰、与本项目的实际特点不适应,较少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 |
| 总分 | 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