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现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点击登录查看通过交易平台https:****/进行物流服务市场化竞价,相关信息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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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价线路(拦标价竞价)
说明:1.上述两条竞价线路月度计划总量共10万吨。具体发站为哈密运销公司指定发运的乌局哈密地区****
2.由服务单位根据哈密运销公司的业务开展要求将指定数量的自备敞车按时安排至乌局哈密地区****
3.启动要求: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与哈密运销公司签订物流服务合同,并按实际业务执行时间要求向哈密运销公司指定铁路站点组织空车。
4.服务标准/质量要求:投标人要做好自备敞车整合工作,提供的自备敞车需状态良好、整备整齐,能通过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所辖铁路营业线路运输,保证招标人运输需求。
5.参与要求:报名单位须结合自身资质条件,自行研判是否符合本次交易资质要求、具备自备敞车高效调运能力。承运相关要求包含但不限于设备投入、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服务响应时效、突发及复杂情况处置能力等。凡参与本次竞价,即视为充分知悉全部物流服务要求,并确认自身满足承运资质条件。
6.费用说明:本次竞价交易拦标价已包含空车发运手续费、空车运行杂费、空车返空费、人工、交通、食宿、税费等全部费用,以及服务方完成本项承运服务所需的一切相关成本及支出。除拦标价约定价款外,哈密运销公司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二、参与方式
请登录新疆煤炭交易中心官网 https:****,按要求注册会员、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参与竞价,此次线路阳光竞价保证金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请于计划竞价时间开始前在平台线上足额缴纳保证金。
三、交易事项
1.交易平台:
点击登录查看电商平台(网址:https:****)
2.交易模式:物流服务市场化竞价交易
3.交易时间及服务线路:
****11:00-11:10(乌局哈密地区****
****11:20-11:30(乌局哈密地区****
4.交易报名:为确保参与报名单位具备报名资质,请参与企业于****18点前,将企业营业执照、租赁或自有自备敞车合同、自备车号明细或号段清单、历史业绩、业务执行方案等相关基础审核资料(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发至邮箱号:****@163.com。
5.结算数量:双方按照中标单位提供的车号明细/车号段清单对应的哈密运销公司指定发站实际铁路大票的计费重量结算物流服务费;未纳入车号明细/车号段清单范围、未在指定发站进行发运的或未实际启动发运的自备敞车,不进行服务费结算。
6.竞价保证金:竞价成功后,未按约定期限签订合同,则视为弃标,将全额扣除竞价保证金划拨至哈密运销公司在新疆煤炭交易中心开设的交易账户。
7.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即时发布物流服务市场化交易中标公告,请各参与交易企业登录交易中心电商平台查阅《物流服务市场化交易中标公告》。
四、其他竞价要求
中标原则:本次竞价采用最低价中标方式。若出现两家及以上单位最低报价相同的,按照报价提交时间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单位,报价时间最早的单位中标。
保证金退回原则:中标单位需完成合同签订并经哈密运销公司确认后,竞价保证金原路退还;未竞价成功的保证金即时原路退回。
五、流拍与弃标处理
1.流拍:若该线路无服务单位参与竞价或中标单位弃标且排名靠后单位均无法按照中标价进行承运则视为线路流拍,流拍后将根据终端接收情况确认是否进行拦标价调整后二次竞价;
2.弃标:一是自中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未与哈密运销公司签订《自备敞车物流服务服务合同》和支付履约保证金或在发运启动前出具弃标声明的;二是发运启动后但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约且明确出具解除合同声明、弃标声明后,视为弃标。出现以上弃标情况后,哈密运销公司将与第二名报价单位按照第二名的报价标准签订《自备敞车物流服务服务合同》,若第二名仍不响应则依次按照排名询问其他参与竞价单位,依次按照排名报价签订《自备敞车物流服务服务合同》后启动发运。
六、合同签订
1.合同签订主体:中标单位由哈密运销公司和承运单位签订自备敞车物流服务合同。
2.合同签订日期:自中标之日起至****。
3.合同签订须知:若出现提前终止配送或延期配送情况的,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终止或延期。
七、结算方式
每自然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2日,中标单位向哈密运销公司提供《结算单》,哈密运销公司于3个工作日内在《结算单》回执单上签字或盖章进行书面确认。收到双方盖章的结算单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根据开票信息向哈密运销公司开具物流服务专用增值税发票(税率6%)。哈密运销公司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现汇支付相关费用。
八、特别说明
(一)有损害委托单位利益情形的主体,不得参加本次竞价。
(二)近三年内(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三年),与以下单位发生过诉讼(包括正在进行的诉讼及已结案的诉讼)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1、委托单位;
2、委托单位的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的参股公司;
3、委托单位的股东、集团公司;
4、委托单位股东直接或间接参股的公司。
(三)中标单位在履约期间,经查实存在报名竞价阶段隐瞒相关情形,或履约过程中新发生违规情形的,委托单位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中标单位须承担由此给委托单位造成的全部损失。
以上内容请各参与单位认真审阅,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相关工作人员为您解答。
九、联系方式
1.新疆煤炭交易中心
联系人:黄 鑫 电话:****
联系人:刘 磊 电话:****
杨文玉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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