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东自然资告字[2026]35号)
全部类型海南东方2026年05月22日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33273.2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道达村北侧、海榆西线西侧 |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36.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二类工业用地 | 33273.25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917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24 | |||
| 起始价: | 917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拍卖竞买人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竞买人与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竞买。)。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必须在拍卖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竞买保证金存入东方市****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海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 gov.cn:99/hnr/portal/index)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海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 gov.cn:99/hnr/portal/index)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10时00分在海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 gov.cn:99/hnr/portal/index)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该宗地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11°,与海南昌江平面坐标(109°)面积33270.42平方米、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11°面积33319.49平方米用地范围一致。 开发建设要求 : (一)上述地块用于建设高新技术产业项目,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 400 万元/亩,达产(达到生产经营指标的时间)后年产值不低于 500 万元/亩,年税收不低于 35 万元/亩。 (二)项目达产时间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 2 年内。 (三)项目建成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被征收主体成员共计 5 人,招录条件按人事劳动部门规定执行,同工同酬并遵照竞得方规章制度管理。 (四)该宗地若需要实施装配式建筑,应按照装配式建筑有关规定执行。 (五)鼓励社会投资的单体建筑面积超过二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内公共建筑,按照不低于绿色建筑标准二星级的要求建设。 (六)开发强度、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建筑色彩等应符合《东方临港产业园规划设计导则》的要求,根据《临港产业园规划设计导则》中开发强度控制要求,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项目建设应容积率≥1.5。 (七)建设项目业主及施工单位在批准的作业区域和建设工期内,因施工需要采挖砂、 石、黏土资源的,应在依据经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核算项目自用量后,将剩余部分交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处置。严禁擅自以出售、赠予等方式进行处置。 (八)严禁将产业用地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东方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