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3处资产拍卖公告
全部类型宁夏固原2026年05月21日
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 10:00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
预展时间:****~****
受委托,我行将于****10时在中拍平台(https:****: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划用途 | 建筑面积 | 参考价 | 保证金 | 重要提示 |
| 1 | 高平路华祺公馆23号商业楼111号营业房 | 商业 | 97.02 | ****.32 | 100000 | 1、标的物被占用,具体腾房时间不确定; |
| 高平路华祺公馆23号商业楼112号营业房 | 商业 | 97.02 | ||||
| 2 | 高平路金城阳光佳苑16号楼102/202号 | 商业 | 155.82 | 610674.68 | 60000 | 1、标的物被占用,具体腾房时间不确定; |
| 3 | 高平路华城国际26#楼-020102 | 营业 | 145.52 | 604659.01 | 60000 | 1、标的物被占用,具体腾房时间不确定; |
一、标的展示时间:****—****(10时-17时)。
二、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三、标的依据现状进行拍卖(使用中),竞买人须实地勘查标的,签署《实地勘察证明》。有意竞拍者请于****17时之前交纳竞拍保证金【户名:点击登录查看,账号:****08888,开户行:永宁农村商业银行宁和支行】后持有效身份证和保证金交纳凭证到我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四、以上标的现已被占用,腾房困难、时间不详,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的移交事宜,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注: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委托方协助买受人办理,办理转让过户手续时产生契税、印花税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法律法规未明确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欠缴的物业费、采暖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注:物业费、采暖费、水费、电费、天然气有欠费,买受人务必自行核实,成交后自行缴纳)。
六、过户时间较长并存在一定风险,请竞买人实地勘察并详细了解标的详情,买受人未实地勘察标的参与竞拍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报名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汇宁广场三楼309室
联系方式:李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