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臣中央小青瓦脱落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张家界2026年05月21日
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代理机构)受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人)的委托,对逸臣中央小青瓦脱落维修工程(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邀请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逸臣中央小青瓦脱落维修工程
2、委托代理编号:****
3、采购项目预算:336458.94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 6000元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降价幅度不超过采购预算10%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中标金额降价幅度超过采购预算10%以上的,履约保证金为采购预算减去中标金额的差额;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需求
| 包号 | 最高限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包1 | 336458.94元 | 逸臣中央小青瓦脱落维修工程 | 详见采购文件 | 1项 | 336458.94元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后同)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不得有在建项目(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无在建工程查询截图和无在建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实行承诺制。响应时不要求提供具体人员信息,其中标后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提供相应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注: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 2026 年 5 月 21 日至 2026 年 5 月 28 日止,每天上午 8:00 到 12:00 ,下午 14:30 到 17:30 (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在点击登录查看(张家界市****
2、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六、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6 月 01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2026 年 06 月 01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张家界分公司 (指定地址:张家界市****
4、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七、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永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姓名: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十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2)地 址:张家界市****
(3)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4)邮 编:427000
(5)电 话:1330****788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2)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御景湾二期金瑞苑一楼S112
(3)联系人:邹纯意
(4)邮 编:427000
(5)电 话:****
(6)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