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县水利水土保持站木拉乡集中供水工程的招标文件预公示
全部类型四川甘孜2026年05月21日
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20 年版)
(试行)
使用说明
一、《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四川省 境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水利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其他水利工程施 工招标项目可参照执行。
二、《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 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 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 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已有文字下加 有下划线的,为参考内容,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 修改。
三、招标人按照《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 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发布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招标人根据《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时,不得修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但可在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进行补充、细化,补 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内容相抵触。
五、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提供“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 低投标价法”两种评标办法,招标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并根据项目具体 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 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
的全部条款。
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通用合同条款应全文引用。招 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专用合同条款”进行 补充、细化,但补充或细化的内容,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强制性规范(标准)以及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七、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提出了清单编制的格式和要求,招标 人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进行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图纸(招标图 纸)”相衔接。
八、第六章 “图纸(招标图纸)及设计辅助资料”提出了图纸及 设计辅助资料有关要求,是参考性文本。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 实际需要,参考本章要求编制,但应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相衔接。
九、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是参考性文本,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修改和补充,但应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相衔 接。“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 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 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 采用“参照或相当于×××技术标准”字样。“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 技术条款)”有关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竣工验收)以及质量评定与第四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时,以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采用的有关条款为准。
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供招标人参考使用。
十一、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 项目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
十二、《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将根据实际 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四川省水 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四川省水 利厅建设处反映。
项目编号: /
招标编号: /
点击登录查看木拉乡集中供水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施
工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盖单位章)
编制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盖单位章)
附件:
2026 年 05 月 18 日
目 录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二卷
第六章 图纸(招标图纸)及设计辅助资料
第三卷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第四卷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九章 定标方案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点击登录查看木拉乡集中供水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施 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点击登录查看木拉乡集中供水工程 (项目 名称)已由 稻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稻发改固投【2026】34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 主为 点击登录查看 , 建设资金来自 其他来源:泸州援建资 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稻城县水利水土保持 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甘孜州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稻城 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稻发改 固投【2026】34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 招标代理机构是 点击登录查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稻城县****
2.1.2 工程内容及规模:新建供水规模 200 立方米/天净水厂 1 座,50 立方米蓄水池 1 座,
取水口一个(含沉砂池),铺设引水管 130 米,供水管 7180 米。
2.1.3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2.1.4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1.5 项目总投资: 438.16 万元。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清单、设计图纸及方案中的所有内容,具体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施工图及方案。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 3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 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 个类似项目(类 似项目指: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今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50 万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 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完 (竣)工验收鉴定书)、省 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候选人公示网络截图,并对业绩的真实 性进行承诺)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 标。招标人 不允许 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在 2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 3.4 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 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 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 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 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 的国家投资工程,投标最高限价在 3000 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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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下同)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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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www. scgzzg.cn),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 认证数字证书(CFCA)免费下载招标资料。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 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 交易服务中心网(www. scgzzg.cn)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 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 U 盘为备份投
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应当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甘孜 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稻城县水利局
话: / 电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 /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 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城县水利水土保持站
地 址: 稻城县****邮 编: /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