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机场总体规划修编空域及飞行程序规划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变更
全部类型广西河池2026年05月20日
| 标段/包名称 | 标段/包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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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池机场总体规划修编空域及飞行程序规划设计项目 | **** |
河池机场总体规划修编空域及飞行程序规划设计项目
澄清变更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2财务要求:①”变更为:
①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供应商2025年财务报告未完成,供应商出具情况说明函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如为非经营类其他组织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结算记录银行资信证明。
澄清修改后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澄清修改文件1-河池机场总体规划修编空域及飞行程序规划设计项目磋商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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