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X012(闫石庄至黄金路)道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河南濮阳2026年05月20日
| 项目名称 | 清丰县**** |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交易分类 | 工程建设-交通工程 | 行政监管单位 | 清丰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 **** 15:28 | |||
一、招标条件
清丰县****已由清丰县交通运输局以清交[2025]2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县自筹,项目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点击登录查看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清丰县****;
2.2、招标编号:HNZC-2026-005;
2.3、建设地点:清丰县境内;
2.4、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约480万元,上级补助+县自筹;
2.5、建设概况:建设里程全长7.612 公里,本次项目改建后采用原有公路技术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2.8、工期要求:60日历天,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4个月;
2.9、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无正在施工和承接的工程项目(投标人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具有在本单位缴纳近一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及网页截图)。
3.4、其他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专职安全员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安全员与专职安全员可为同一人)、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或造价师)具有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或造价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具有在本单位缴纳近一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及网页截图)。
3.5、业绩要求:****以来企业完成过一项类似公路工程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交(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须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之后的年份为准。
3.7、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栏目查询投标单位“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8、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停产、停业状态,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最近三年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3.9、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
3.10、本标段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获取方法
4.1、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4.2、其他材料: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5.4、本次交易项目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答疑、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自行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诚信库内添加并提交发布相关的资质、业绩、人员等内容,以便评委会查看核对。
5.5、本次交易项目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使用IE11浏览器)。登录交易平台,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远程解密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 由于投标人错过解密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请谅解。
六、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元);
6.3、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6.3.1 开具截至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填开标当天日期)10:0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6.3.2 开具方式: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根据操作要求进行办理,办理保函后,将保函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6.4、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在所投标段下自行获取
行号:****
注: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地址:清丰县****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马梦磊
联系电话:****
地址:郑州市****
监督人:清丰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吕阳
电 话:****
监督机构办公地址:清丰县****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发布人:点击登录查看
发布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