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黄州区君康路2号(黄冈市大别山医疗中心后门)水墨江南1549.08㎡商业房地十年承租权招标公告(原标题:黄冈市黄州区君康路2号(黄冈市大别山医疗中心后门)水墨江南1549.08㎡商业房地十年承租权)
全部类型湖北黄冈2026年05月20日
出租申请与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标的名称黄冈市黄州区君康路2号(黄冈市大别山医疗中心后门)水墨江南1549.08㎡商业房地十年承租权 租赁底价38.3849万元(首年) 挂牌开始日期**** 挂牌截至日期****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所在地区湖北省 - 黄冈市****
租赁标的共2层。一层面积为789.96㎡,已完成精装修。二层面积为759.12㎡,现状为毛坯。
租金调整方式涉及 租金调整方式说明自第二年起,每年递增3%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是 免租期2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单位月 租赁用途商业 目前状态空置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承租方 交易服务费说明交易双方的产权交易费用全部由出租方承担 其他招租条件
(一)根据资产公开招租要求,出租方提出:
1.本项目涉及交易双方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2.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5万元交易保证金到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3.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成交结果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订2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交纳8万元履约抵押金。租赁履约抵押金在《租赁合同》期满后,经出租方验收确认资产无损毁等情形且承租方付清全部租金及其他费用后,将租赁履约抵押金无息退还至承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直接从租赁履约抵押金中扣取未交付租金、违约金或赔偿金等(不足部分承租方另行赔偿)。
4.《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支付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或由点击登录查看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5.根据资产租赁使用期间管理要求,出租方提出:
(1)在下一个缴款周期开始前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向出租方一次性足额支付下一个缴款周期的租金;若承租方自下一个缴款周期开始计算起,未支付租金达15个工作日时,出租方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关系。
(2)承租方自行标的的投建改造,建设方案报出租方可实施。且不得影响资产固定设施的结构及消防配套设施(若承租方按实际使用确需部分改造的,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批准后,方可对资产进行适量改造或增加设施,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不得将资产对外转租、分租或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究责任和损失;
(4)承租方不得出现与本公告明确的资产用途不一致的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租赁关系,且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究责任和损失;
(5)承租方不得从事扰民的营业种类,且保证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如有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承租方是资产租赁期间的实际管理人。在资产范围内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7)对于资产(建筑)结构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承租方应及时向出租方报告。若承租方发现资产结构出现不安全因素未及时向出租方报告,其责任由承租方承担。若因发现不及时造成行人及出租方的运营管理的设备设施损失的,由承租方负责。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按时交纳租金和按约定应当由承租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期间的水电、垃圾卫生、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物业费等费用。
(9)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合理使用所承担的资产及其附属设施(如水、电、气设施,卷闸门、门窗、护栏、花坛等),租赁期内发生损坏的,承租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承担赔偿责任。
(10)承租方应注意水、电、气的安全使用,经常检查,防范事故发生。由于使用和财产保管不当及其他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的损失或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水、火灾等)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有权对受到的损失依法追究赔偿。
(11)资产租赁合同到期或协商解除之日,承租方应向出租方归还本资产的使用权及管理权。因承租方对承租资产装修建设而形成的固定部分均由出租方按现状无偿承继,可移动设备设施动产部分由承租方自行搬离。3个月内承租方不搬走,或拒绝搬走,由出租方无条件继承,且不予以任何赔偿。
(1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府征收或拆迁等不可抗力因素,承租方退出,已付租金按日结算,多退少补,双方互不承担责任。若有补偿,承租方仅分配征收或拆迁主体经评估确认支付的赔偿费中由其投建的固定资产、设备设施等财产的补偿部分。
6.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本项目《房地产估价报告》鄂中家房(估)[2026]第F004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7.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承租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重大事项披露
1、资产为出租方自有资产,出租资产为空置状态。出租标的共二层,总面积为1549.08㎡。租赁用途为商业。租期十年,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递增3%,租金按半年支付。
2、租赁标的一层面积为789.96㎡,已完成精装修,二层面积为759.12㎡,现状为毛坯。整体给予承租方二个月装修免租期。
3、交易竞价方式重要提示: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4、本项目以现状进行出租,承租方可根据使用需求,自行办理营业所需的相关手续,出租方予以配合。
5、意向承租方须自行查阅公告附件中的租赁合同范本并不持异议。
6、待本次公开出租的租赁期满后,承租方若有意继续承租该资产,应再次通过公开市场交易获取租赁权。
7、出租方对承租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标的是以现状出租,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该标的。如标的中所涉及的资产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评估报告》中评估信息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及政策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点击登录查看进行追责和索赔。
8、本项目其他需披露的事项详见《评估报告》。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1549.08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否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标的资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