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人民医院扩增中心制氧站制氧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西藏阿里2026年05月19日
点击登录查看扩增中心制氧站制氧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点击登录查看扩增中心制氧站制氧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40 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点击登录查看扩增中心制氧站制氧系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点击登录查看扩增中心制氧站制氧系统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3 (1)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 知>(财库【2004】185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 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 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
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规定,落实国家相关政策;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7]68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2.4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如为生产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经销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 案凭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5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5 月 25 日 18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方式:现场获取;售价:850.00 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6 月 08 日 16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阿里地区噶尔县****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6 月 08 日 16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阿里地区噶尔县****
七、其他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 号)的要求,被“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的投标 人禁止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4、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交下列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除外);(3)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在 报名期限内;
(5)以及第二款“第 3 条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资料;
注: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单位报名时须将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由代理机构留存。各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经核实有误者采购人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 相关法律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阿里地区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阿里地区噶尔县****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噶尔县**** 联 系 人: 周东荷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