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灵台县2所学校电采暖设备政府采购项目-项目信息
全部类型甘肃平凉2026年05月19日
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2026年灵台县2所学校电采暖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 |||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灵台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灵台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216.000000 | |
| 是否远程异地 | 是 | 招标组织形式 | 集中采购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计划为西屯中学、梁原中心小学采购电采暖设备一批。(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
| 1 | E******** | 141.000000万元 | 货物 | 查看详情 |
| 标段名称: 2026年灵台县2所学校电采暖设备政府采购项目(第一包西屯中学)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65086Y-****-000008-0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4)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4月至今任意一季度完税证明和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新成立企业或未发生业务的企业应提交一份暂无纳税发生的声明函);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3年4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特定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https:****/)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最终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注:投标人如为外省企业,须提供注册地所在省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本项目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标段内容: 计划为西屯中学采购电采暖设备一批。(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